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YXCS2025008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玉河路19号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 ://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0-13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ZC2025-C3-00727-YXSZ-0080
项目名称:YXCS2025008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玉河路19号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74
最高限价(万元):174
采购需求: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玉河路19号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分为两个采购部分:第一采购部分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人所辖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公共秩序的巡逻防范、门岗值守;院内公共区域保洁,公共场地道路的清扫保洁,地下室等区域日常清洁,垃圾废物分类、清理;室内外绿化的管养维护;房屋、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管理;停车场、绿化区域灭虫除害等;会谈室、会议室内发生的会前物品准备、会场清洁、会场布置。第二采购部分为餐饮服务。餐饮服务为玉河路19号入住人员及其它人员,提供全年365天每天(早、午、晚)三餐餐饮服务及公务接待餐保障服务工作。餐饮服务涉及的餐厅、厨房环境保洁及设施设备清洁维护。注:具体内容详细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本次采购中,供应商应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成交,磋商最后报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根据考核办法,第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注: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与响应承诺内容不相符或达不到采购需求,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1)YXCS2025008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玉河路19号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符合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第二采购部分:餐饮服务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供应商需自行承诺若成交后完成《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领,若成交后未按规定办理有效证件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9-26 06:00至2025-10-10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 ://www.zcygov.cn)。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后绑定数字证书(CA)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此方式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此为参与磋商的唯一途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 ://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0-13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 ://www.zcygov.cn)递交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需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参与采购活动并递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10-13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采云交易系统(开标一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YXCS2025008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玉河路19号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保证金金额:34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10-13 09:00
其他:1. 磋商(交易)保证金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4000.00 元(大写:叁万肆仟元整)。磋商(交易)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可以任意选择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方式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可任意选择以下方法提交保证金:1.1银行转账:磋商(交易)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接受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的项目除外)。银行回执(单)等相关凭证须扫描至响应文件中(并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并简要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内容须填写完整)。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唯一账户):保证金专户开户名称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玉溪市人民路分理处保证金窗口联系人及电话 陈静 0877?6987085银行账号 24050701040002562注: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未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无效。未按时交纳磋商(交易)保证金或未到达指定账户的,其磋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为避免由于晚到账的原因造成磋商失败,请各供应商预留充足时间。在跨行转账时请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30分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对未足额提交磋商(交易)保证金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不响应磋商条件而予以拒绝。1.2保函、保证保险:保函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保证人必须是供应商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名称一致,以免造成磋商无效;保证保险须按照国家关于保证保险的要求购买保证保险。保险受益人(采购人):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0400MB1771704D)。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提供磋商(交易)保证金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实施,其中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可实行线下购买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保函)扫描件应随响应文件一起递交。1.3若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交易)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交易)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下述站点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供应商注意随时留意以下网站公告,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其磋商无效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发布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各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法定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F%BC%9B3.%E7%8E%B0%E5%9C%BA%E8%B8%8F%E5%8B%983.1%E6%9C%AC%E9%A1%B9%E7%9B%AE%E4%B8%8D%E7%BB%9F%E4%B8%80%E7%BB%84%E7%BB%87%E8%B8%8F%E5%8B%98%E7%8E%B0%E5%9C%BA%E3%80%823.2%E8%AF%B7%E5%90%84%E4%BE%9B%E5%BA%94%E5%95%86%E8%87%AA%E8%A1%8C%E5%89%8D%E5%BE%80%E8%B8%8F%E5%8B%98%EF%BC%8C%E4%B8%8E%E9%87%87%E8%B4%AD%E4%BA%BA%E7%94%B5%E8%AF%9D%E8%81%94%E7%B3%BB%E3%80%82%E8%81%94%E7%B3%BB%E4%BA%BA%E5%8F%8A%E7%94%B5%E8%AF%9D%EF%BC%9A%E6%9D%A8%E8%80%81%E5%B8%88 0877-20136883.3供应商在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玉溪市秀山西路7号
联系方式:0877-2090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六楼608室
联系方式:0877-6987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忠祥
电 话:0877-6987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