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招采通
全国 [切换]

郑州市郑东新区分布式公共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郑州市 其他 2026年10月30日
采购单位
郑州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
联系电话
0371-********

公告要点

郑州市郑东新区分布式公共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郑东新区分布式公共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已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以郑东经发审批[2025]15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501-410154-04-05-135138,招标人为郑州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分布式公共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2.2建设规模:郑州市郑东新区分布式公共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涉及充电停车位、新建一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包含但不限于一机一枪式超充充电桩、一机一枪式快充充电桩、一机一枪式慢充充电桩等,并完善变压器、排水、供配电、场地整理等附属设施工程。本项目合同估算价

以上为公告要点摘要,完整公告(含联系方式等字段)请在小程序内查看,内容以采购单位发布的原始公告为准。

信息中“***”为隐藏内容,仅对招采通会员用户开放,微信扫描右侧小程序码查看完整内容

数据来源互联网公开信息,如涉及信息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cailifangshuke@163.com。

郑州市郑东新区分布式公共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郑东新区分布式公共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已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以郑东经发审批[2025]15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501-410154-04-05-135138,招标人为郑州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分布式公共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2.2建设规模:郑州市郑东新区分布式公共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涉及充电停车位、新建一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包含但不限于一机一枪式超充充电桩、一机一枪式快充充电桩、一机一枪式慢充充电桩等,并完善变压器、排水、供配电、场地整理等附属设施工程。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3700万元。

2.3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4招标范围:

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配套设计以及与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全部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施工招标范围:承包人须完成场站开放运营所需的全部施工、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及移交备案等全部工作。特别强调:依据供电答复单明确由供电公司投资建设的内容,由承包人免费无条件协调建设完成;外网市政电力排管须完成通管并满足供电公司各项技术规范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本招标工程时,该部分(供电公司投资建设内容)须同步具备正式使用条件。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将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接入招标人指定运营平台,并确保设备数据传输稳定、功能满足招标人合理运营管理要求。及为完成本工程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单个场站15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

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程、标准、图集等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设备: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采用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①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施工负责人,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设计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3.4业绩要求:

3.4.1企业业绩:企业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

①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②类似工程业绩:指已完成合同金额不少于2500万元的充电站(桩)或电力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或电力工程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③需提供合同、交(竣)工验收资料;

3.4.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设计费用不少于30万元类似设计业绩。

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类似设计业绩:指电力工程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的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提供;

③需提供合同,合同中须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如合同中不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提供设计图纸,图纸须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未存在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况。【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各自的承诺书,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6财务要求: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7其他要求:

3.7.1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或报告】

3.7.3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链接])(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

3.7.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企业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7.5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外省企业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至少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仅施工单位提供)。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若联合体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6)如有联合体单位,除招标文件要求必须设计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以外,投标人只须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答疑及澄清相关事宜等问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6年10月31日至2026年11月6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B区第十一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链接])。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链接])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网址:[链接])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30分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说明:1、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 [链接]“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及“《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版)完全卸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郑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链接])网站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投标,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

7.2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郑州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东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22楼

联系人:周先生 丁女士

电  话:0371-66808618

电子邮件:zdtzzcb@[链接]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韦阳阳

项目组其他成员:张慧 朱宁杰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大厦16层

联系人:韦阳阳 张慧 朱宁杰

电  话:0371-88811802

传  真:0371-88811828

电子邮件:lczbdl002@[链接]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 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局

地  址:郑东新区龙湖中环路与龙翔四街交叉口金融智谷2号楼14层

电  话:0371-67179603

电子邮件:zdcsgxdd@[链接]

2026年10月30日

关注公众号
立方招采通全国招标网 全国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北京招采网
天津招采网
河北招采网
山西招采网
内蒙古招采网
辽宁招采网
吉林招采网
黑龙江招采网
上海招采网
江苏招采网
浙江招采网
安徽招采网
福建招采网
江西招采网
山东招采网
河南招采网
湖北招采网
湖南招采网
广东招采网
广西招采网
海南招采网
重庆招采网
四川招采网
贵州招采网
云南招采网
西藏招采网
陕西招采网
甘肃招采网
青海招采网
宁夏招采网
新疆招采网
台湾招采网
香港招采网
澳门招采网
点微信扫一扫点
使用招采通小程序,随时随地查看最新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