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B3206810359000707 | 项目名称 | 启东市开发大道【滨江大道(港西路)—三星河】道路新建工程 |
标段编号 | B3206810359000707001002 | 标段名称 | 启东市开发大道(港西路-三星河)道路新建项目施工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 |
工程类型 | 监理 |
启东市开发大道(港西路-三星河)道路新建项目施工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开发大道(港西路-三星河)道路新建项目施工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腾飞建设工程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启东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港西路-三星河)。
2.1.2建设规模:路长约3KM,估算投资1.8亿元,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费约290万元。
2.1.3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启东市开发大道(港西路-三星河)道路新建项目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主要内容为:
1.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工作:
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投资控制,施工安全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完成项目质监、安监报监工作。
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
(1)根据建设单位意见,对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
(2)根据施工单位按月提供的《工程计量报审表》,对施工单位按月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审核。
(3)根据建设单位意见,对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引起的合同价调整进行测算;
(4)根据建设单位意见,对部分主要材料或设备进行市场询价;
(5)参与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工作会议、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
(6)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初审,并协助建设单位配合政府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
2.1.4监理服务期:300日历天,具体对应相应的施工工期和保修期。
2.1.5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2监理合同估算价:290万元。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拟派项目咨询经理资质:具有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或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人数为一名。
3.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人数为一名。
3.7拟派全过程造价控制负责人资质: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人数为一名。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启东范围内最多有二个在监工程(不含本项目),在启东市外不允许有在监项目。若有隐瞒经核实,作废标处理,并记不良记录一次。
3.9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其他要求: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近两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10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6月24日09 时00 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4日09 时00 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0513-83110693。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讨薪事件的123家企业予以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63家企业予以全省批评提醒;对31名人员予以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32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批评提醒(名单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 ”)。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和人员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不含换证)、分立、重组,不得参与省内各类评优评奖,除已发布中标公告或已签订合同的项目外,不得承揽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6)根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5年5月13日发布的《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要求,2025年5月26日起,江苏省全面应用统一主体库,南通市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等操作,具体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通知公告/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启东腾飞建设工程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人: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启东市林洋路500号 |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3F |
联系人:林哲文 | 联系人:俞桂银 |
电话:0513-69961334 | 电话:0513-83721688 |
2025年0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