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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水利局新安提黄(正村灌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洛阳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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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安县水利局新安提黄(正村灌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6日09时3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5-62
2、项目名称:新安县水利局新安提黄(正村灌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802,800.00元

最高限价:28028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洛直工服招标(2025)0062号-1 新安提黄(正村灌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802800 2802800

28028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名称:新安提黄(正村灌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项目代码:2509-410323-04-01-263354;

3、项目编号:洛直工服招标(2025)0062号;

采购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5-62;

4、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安提黄(正村灌片)工程提供勘察设计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泵站,新建2条干管、12条支管及田间工程,灌区信息化建设等。灌区涉及新安县正村镇,灌区范围内土地面积 6.35 万亩,设计总灌溉面积 4 万亩,取水工程设计引水流量为 0.95m3/s,工程属于中型灌区,工程等别为Ⅳ等。

6、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新安县;

7、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可研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环评等相关服务;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规范规程要求;

9、服务期:60日历天;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1、最高投标限价:2802800.00元;

12、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EF%BC%8C%E8%BF%9B%E5%85%A5%E7%BD%91%E7%AB%99%E9%A3%98%E7%AA%97%E6%88%96%E4%B8%9A%E5%8A%A1%E6%8C%87%E5%8D%97%E7%AA%97%E5%8F%A3%E4%BA%86%E8%A7%A3%E9%87%91%E8%9E%8D%E6%9C%BA%E6%9E%84%E6%8F%90%E4%BE%9B%E7%9A%84%E8%9E%8D%E8%B5%84%E6%9C%8D%E5%8A%A1%E5%86%85%E5%AE%B9%E3%80%82%3Cp%3E

1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式为:核查随机法。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EF%BC%8C%E8%BF%9B%E5%85%A5%E7%BD%91%E7%AB%99%E9%A3%98%E7%AA%97%E6%88%96%E4%B8%9A%E5%8A%A1%E6%8C%87%E5%8D%97%E7%AA%97%E5%8F%A3%E4%BA%86%E8%A7%A3%E9%87%91%E8%9E%8D%E6%9C%BA%E6%9E%84%E6%8F%90%E4%BE%9B%E7%9A%84%E8%9E%8D%E8%B5%84%E6%9C%8D%E5%8A%A1%E5%86%85%E5%AE%B9%E3%80%82%3C/td%3E%3Cp%3E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

3、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06日 至 2025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3.方式: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12月06日至2025年12月12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E2%80%9D%EF%BC%8C%E7%99%BB%E5%BD%95%E5%90%8E%EF%BC%8C%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5%A6%82%E6%8A%95%E5%A4%9A%E4%B8%AA%E6%A0%87%E6%AE%B5%EF%BC%8C%E5%88%99%E5%BA%94%E5%B0%B1%E6%89%80%E6%8A%95%E6%AF%8F%E4%B8%AA%E6%A0%87%E6%AE%B5%E5%88%86%E5%88%AB%E4%B8%8B%E8%BD%BD%E8%8E%B7%E5%8F%96%E3%80%82%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7%94%B1%E8%81%94%E5%90%88%E4%BD%93%E7%89%B5%E5%A4%B4%E4%BA%BA%E5%AE%8C%E6%88%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3%80%82%3Cp%3E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时35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时35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六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管部门:新安县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吕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90615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水利局
地址:新安县农业大厦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6637963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义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32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273809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27380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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