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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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水利电力公司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10千伏及以下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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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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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费最高限价:固定费率3.20%;
施工费(含定额计价材料)最高限价:固定折扣系数97%;
设备及装置性材料费总价(不含税):24388523.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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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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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12025071500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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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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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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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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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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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87509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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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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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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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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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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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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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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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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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担保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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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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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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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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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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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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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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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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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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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永帅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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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及改造10千伏配变2台、10千伏线路272.25千米、低压线路6.69千米、户表21225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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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工作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计划开始施工日期:2025年10月15日前开工。工期总日历天数:260天(自开始工作日期起算),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节点工期要求:设计进度要求:分两批提交设计成果,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提交第一批收口版施工图设计成果,合同签订后85日历天内提交第二批收口版施工图设计成果.施工进度要求:提交第一批收口版施工图设计成果后15日历天内开工。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提交设计、施工和采购总体进度计划报发包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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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必须达到国家、重庆市和招标人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并以最高标准为准。
(2)设备材料质量标准: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均须满足施工设计图纸和国家、重庆市、招标人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并以最高标准为准。
(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重庆市和招标人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并以最高标准为准。
(4)满足《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73号)的要求。
(5)满足《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3〕920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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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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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暂定金额为 4577.48115万元,其中:设计费固定费率为 3%,设计费暂定总价 140.75625万元;施工费(含定额计价材料)固定折扣系数为 93 %,施工费暂定总价2095.4295万元;设备及装置性材料暂定总价2341.29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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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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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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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25020142015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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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87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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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