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自然资源局文件
兴自然资告字〔2025〕07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兴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兴政发[2025]76号),兴和县自 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 | 建筑 限高 (米) | 出让 年限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 幅度 ( 万 元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兴2025-048 | 兴和县鄂尔栋镇 | 59298 | 工业用地 | 50 | 711.576 | 711.576 | 2 | ||||
二、竞买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 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4日10时起至2026年1月12 日10时。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4日10时起至2025年1 月12日16时。
(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1月21日16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分别为:2026年1月13日10时至2026年 1月22日10时整。
四、数字证书办理
申请企业需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企 业公章信息采集表(附件三),(线上办理 CA 网址:
六、竞买人报名和交纳竞买保证金
1、系统登录
本次土地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买申请的方式,竞买人在报名期内 插入CA数字证书使用IE 浏览器 (IE10 版本以上)登录“内蒙古自 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点击预申购的资源;
2、竞买申请书填写
填写《竞买申请书》,填写完成后点击“下载签章文件”按钮, 将签章文件保存至计算机。
3、在线签章
点击在线签章,进入签章页面,将上一步下载的文件打开,点击 窗口中的签章按钮。在弹出窗口中输入CA 数字证书密码,获取竞买 企业公章。在《竞买申请书》的签章位置点击签章。签章完成后系统 会自动覆盖之前下载好的签章文件。点击浏览,将签章文件选定,点 击上传按钮将签章文件回传至系统。
4、保证金缴纳
竞买人提交签章文件后,点击“选择银行”按钮选择银行,系统 自动生成保证金交纳通知书,竞买人按照通知书中指定的保证金子账 号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纳。交纳完成后回到交易系统内查看到账情 况,获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完成竞买申请。
七、网上挂牌报价
1、挂牌报价:资源进入挂牌期,竞买人插入CA 数字证书登录“内 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选择资源点击“竞买报价”按 钮进入挂牌出价页面,按要求选择增加幅度的倍数,点击右下角“确 认出价”按钮即可完成报价。
挂牌期内竞买人可以多次出价,每次报价必须按增价幅度的倍数 报价且高于当前最高有效报价。
2、挂牌期确定预竞得人:挂牌期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高于 价确定为预竞得人,报价低于底价不成交。资源挂牌期截止后,有两 个以上的竞买人参与挂牌报价,系统进入限时竞价。
特别提示:竞买人须在资源挂牌期间进行一次网上有效报价,才 有资格参加之后的限时竞价环节,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买权。
八、限时竞价
1、询问期:资源挂牌期截止后,有两个以上的竞买人参与挂牌 报价,系统自动进入四分钟询问期,询问期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环 节;
2、限时竞价:进入限时竞价环节的竞买人需在系统设定的倒计 时时间内进行报价,报价应是增价幅度的倍数,系统以4分钟倒计时 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报价 之时起重置竞价时限,竞买人可参加新一轮的报价。4分钟倒计时内 无人报价,则在该地块4分钟倒计时结束时自动关闭竞价通道,系统 确定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限时竞价结束。
3、确定预竞得人:限时竞价结束系统判定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是 否达到底价,不低于底价的确定为预竞得人;低于底价不成交。限时 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挂牌交易截止时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确定 其为预竞得人。
4、预竞得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个 人中心一>我的文档”中打印《国有土地使用权预成交确认书》。
九、资质审查
预竞得人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扫描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预成交确认书》待审。
十、成交确认
在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审查结果确定资源成交,出让人与竞得 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十一、结果公示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出让人在相关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公示 期不少于5天。
十二、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十三、咨询竞买联系方式
兴和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吉保中;
电话:17684895555
兴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师振中
电话:13614744648
兴和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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