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乐县公安局车辆保险及人员重大疾病险、意外伤害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s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乐采购磋商-2025-4 | ||||||||||||||||
2、项目名称:南乐县公安局车辆保险及人员重大疾病险、意外伤害险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852,000.00元 | ||||||||||||||||
最高限价:852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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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需求:A包:全部车辆及摩托车交强险、第三责任险、车损险等;B包:全部民警、职工、辅警人员的重大疾病险、人身意外险等;5.2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采购文件要求5.3保险期限:1年5.4合同履行期限:同保险期限5.5包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包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保险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精神,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则给予总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②投标人为子公司、分公司等特殊情形时,对于集团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可共享共用的 资源,招标人予以承认,视为投标人所有。(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告须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合法依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年度为准);(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格式自拟)(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4年以来任意 6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 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磋商文件格式),则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2、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 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应附信用记录承诺(格式见附件)。3、A包供应商须具有中国保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从事机动车辆保险的业务范围。B包供应商须具有中国保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从事意外伤害保险及健康保险的业务范围。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4月30日 至 2025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sggzy.cn/) | ||||||||||||||||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sggzy.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①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sggzy.cn/)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开标室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5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响应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及网上提交二次报价。各响应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sggzy.cn/(注:使用IE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响应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响应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提交二次报价(自下达二次报价命令始30分钟结束),由于响应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报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或者二次报价不成功,责任均由响应人(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响应人(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南乐县公安局 | ||||||||||||||||
地址:濮阳市南乐县兴华路西段 | ||||||||||||||||
联系人:邵从坤 | ||||||||||||||||
联系方式:1383926355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濮阳市绿洲风景8号楼四单元202室 | ||||||||||||||||
联系人:张晓淑 | ||||||||||||||||
联系方式:1563933389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晓淑 | ||||||||||||||||
联系方式:1563933389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