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行现金类自助机具运营管理需要,现公开对现金类自助机具运营外包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采购需求
为加强自助设备运营专业化管理,提高自助设备管理水平,根据分行实际情况,现对长沙地区当前71台现金类自助机具运营服务进行供应商征集,并开展资质审查和现场调研,采购现金类自助机具运营服务。
1.2 技术要求
服务期间,供应商完成现金类自助设备运营需外出作业部分,包括:换箱法清机加钞、日常维护、配合设备升级、配合设备维修、吞返卡提取、设备及加钞间保洁、紧急投诉出警等;自助设备现金处理(含加钞、回笼现金清分、装盒、账务处理);负责提供服务作业维护车;提供加钞所需押运车辆。
(1)存取款一体机清机加钞:按照我行的加钞计划,我行向供应商调拨现金头寸,供应商将现金清点装入取款机钞箱,将钞箱替换出机内的钞箱,将换出的钞箱押运到供应商自助设备管理中心清点回笼再重新装入钞箱加钞使用。操作机器结清业务并打印清单,取回打印的业务流水记录和没收的银行卡,及时记账并与我行对账。
(2)清机不加钞:按照我行的清机计划,供应商到我行的自助设备网点进行清机,包括:取回打印的业务流水记录和没收的银行卡并及时带回中心交换至我行指定网点,并按要求更换色带和打印纸。
(3)设备日常检查维护:无论是清机加钞还是清机不加钞,供应商人员需检查机器运行情况,补充耗用品及确保耗用品充足够用;检查我行自助设备网点内部环境情况,检查操作间内安保设备的运行情况,如监控设备是否正常、录像资料是否清晰,空调、通讯网络、不间断电源设备是否正常等,如检查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过双方约定的方式通知我行。
(4)设备维修保养、软件升级等其他临时任务:供应商人员必须配合我行或我行授权的专业维修人员通过双方认可的身份认证程序后,进入现场执行相关临时任务(现场身份认证工作流程另行商定),对自助设备、供电设备、安防设备、空调设备、通讯网络设备等进行一些技术性的维修。
(5)自助设备及安保设备的非技术性维护:排除自助设备非技术性故障(含处理读卡器异物故障、打印机卡纸故障、一般性卡钞故障等)。处理一些简单的安保设备维护工作(如重启监控设备、重启路由器、开启空调设备等)。
(6)紧急报警查看:及时到场查看,反馈现场情况,解除误报警。建立我行保卫部门特别联系制度,我行保卫部门指定人员有权在接到紧急报警的情况下直接通知供应商到现场了解情况。供应商应将检查情况及时向我行报告。
(7)司法现场取证:我行确认取证人员的身份,并将资料传递给供应商,供应商配合取证人员到自助设备网点现场取证。
1.3 人员资质要求
供应商所有作业人员均经过专业培训,人员具备履行其工作职责的基本业务技能,能够熟练对机具进行清机加钞及故障维护,负责备钞款清分和回钞款清分工作的清分人员均参加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组织或认可的反假货币业务考试。
作业人员无不良记录,供应商与其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依法履行用工管理职责。
1.4 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针对我行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向我分行运营管理部提供与现金类自助机具运营及管理相关的一系列非现场服务。供应商提服务应达到以下标准或管理要求:(1)清机频率:每台自助设备平均每周安排1.5次清机加钞,每月不超过6次(含6次,按总台数计算,即每月套餐内清机加钞次数=总台数*6次),维护任务不限,随叫随到。(2)故障处理时间:收到我行指令后,基本于2小时内到达并成功处理。(3)自助设备开机率:超过95%以上。(4)保洁服务要求:设备间卫生符合我分行要求的自助银行卫生保洁标准。(5)作业规范:供应商所有作业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和我行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未发生案件或重大责任事故。
1.5 供应商资质要求
1.5.1 企业成立一年以上,近三年财务稳健,可稳定提供服务。
1.5.2
(1)具备2022年至今与20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分行级/或其子公司合作开展与现金类自助机具运营外包服务相似的成功案例(须提供相关案例合同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供应商具备合理、完善的业务操作流程,且操作流程设计符合“钱账分管、交叉复核”原则。
(3)供应商应配置合理的清分人员,且人员均具备业务开展过程中所必备的专业资质认证。
(4)供应商与银行同业合作中,未曾发生客户信息泄露、造成银行同业100万元以上(含)经济损失、操作人员内外勾结盗取现金等重大安全事件。
(5)供应商应购买人员、现金及相关外包事项的商业保险,相关保额需足够覆盖本行外包现金及操作风险。
二、报名要求
2.1 依法成立,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
2.2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3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情况。
2.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6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2.7 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
2.8 两年内目标服务领域未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7月7日23:59止。
四、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
童老师,联系电话:0731-85329321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若有意向请将供应商资料于征集截止时间前提交至gaoyang97@cib.com.cn邮箱。
备注:根据采购保密要求,禁止由外部或需求部门人员作为征集对接联系人;禁止征集邮箱使用外部公共邮箱或其他机构、人员的邮箱。
欢迎各供应商对此项目的需求、技术要求、服务要求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若有请将于征集截止时间前提交至gaoyang97@cib.com.cn邮箱,相关意见本行接收后将不再另行回复。邮件及材料请标明:《兴业银行长沙分行现金类自助机具运营外包采购项目》需求意见或建议-公司名称(全称)。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四项:
材料1:《兴业银行长沙分行现金类自助机具运营外包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
材料2:兴业银行长沙分行现金类自助机具运营外包服务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板
材料4:承诺函
以上四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提交材料1-3无需加盖公司(单位)公章。材料4需加盖公司(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下载材料网址(兴业银行采购门户):
https://cg.cib.com.cn/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
公告若有变更,请以兴业银行采购门户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2.提交资料所发送的邮件名称如下:《兴业银行长沙分行现金类自助机具运营外包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请仅发送一封邮件,拆分发送多封邮件视为无效应答。
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1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1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转存附件)
五、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符合资格要求、报名要求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本次市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调研市场情况发起。若需后续对接,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未予联系的报名者,我行将对材料予以保密。
3.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