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509-445224-18-01-812588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来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县城区示范带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来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县城区示范带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惠来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县城区示范带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设计 | ||||||||||||||||||||||||||||||
公示名称 | 惠来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县城区示范带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12.3 | ||||||||||||||||||||||||||||||
评标情况 | 一、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情况: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浙江恒欣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东锦兴电力设计有限公司)、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新空间工程设计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揭阳明利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共3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通过初步审查。 二、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情况:
三、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评标、定标条款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次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新空间工程设计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揭阳明利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投标下浮率:1.80%,投标报价:1580136.2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下浮率:0.85%,投标报价:1595422.65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浙江恒欣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东锦兴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投标下浮率:2.50%,投标报价:1568872.50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上海新空间工程设计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揭阳明利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投标下浮率:1.80% 投标报价:1580136.20元 |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设计规范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总工期为签订合同后75日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工作。 (2)发包人通过方案设计成果后,2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 (3)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后,3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及预算编制工作。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谢持琳 | 资质资格 | 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证号:0163694。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营业执照: ①上海新空间工程设计管理有限公司:91310114342119116M; ②揭阳明利电力设计有限公司:91445200740844751F。 2、企业资质: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证书编号:A231025878); 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证书编号:A244008926); ③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编号:A231025878)。 3、其他资格要求: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 | |||||||||||||||||||||||||||||
业绩情况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投标下浮率:0.85% 投标报价:1595422.65元 |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设计规范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总工期为签订合同后75日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工作。 (2)发包人通过方案设计成果后,2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 (3)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后,3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及预算编制工作。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高强 | 资质资格 | 园林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证号:G3300289238。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营业执照:91330104670626299G。 2、企业资质: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证书编号:A233020562); 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证书编号:A233020562); ③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编号:A133020565)。 3、其他资格要求: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 | |||||||||||||||||||||||||||||
业绩情况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浙江恒欣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东锦兴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投标下浮率:2.50% 投标报价:1568872.50元 | ||||||||||||||||||||||||||||||
质量承诺 | 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设计规范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总工期为签订合同后75日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工作。 (2)发包人通过方案设计成果后,2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 (3)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后,3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及预算编制工作。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孙建刚 | 资质资格 | ①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号:AD243300463; ②市政道路(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证号:G3300296913。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营业执照: ①浙江恒欣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1330400727195881W; ②广东锦兴电力设计有限公司:91440000757860416H。 2、企业资质: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证书编号:A233000514); 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证书编号:A244008418); ③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编号:A133000517)。 3、其他资格要求: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 | |||||||||||||||||||||||||||||
业绩情况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惠来县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惠城镇环城北路23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方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3-6632161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3-6682384 | ||||||||||||||||||||||||||||
联系地址 | 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南门大道48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03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12月08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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