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惠安兴港公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编号为35052025074(招标编号)的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应急兼中水回用管工程已由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应急兼中水回用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惠发改审〔2025〕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安兴港公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争取银行贷款解决,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应急兼中水回用管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内;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应急兼中水回用管管线长度为:DN300管线4745米,DN400管线5649米,主要采用明管化敷设,日常中水回用规模为1.0万m³/d,事故时应急输水规模为500m³/h,本项目管道系统具有“平急两用”功能,即平时输送再生水、应急时切换为输送事故废水的双重功能。
2.4投资总额:人民币2521.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914.62 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勘察(含测量、详勘)、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招标阶段配合和施工全过程配合等工作。
2.5.2内容:排水工程;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排水工程专业工程及其附属设施。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年/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下列①和②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水污染治理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下列①和②资质要求: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 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2018 年 10 月 1 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水污染治理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不要求;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 月14 日至2025年8 月19 日(法定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执行《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泉发改规〔2024〕5号),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仅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按格式规定签章后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9 月8 日9 时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 (中闽百汇隔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7.2.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 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914.62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51.3939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
8.2.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 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安兴港公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辋川镇泉惠石化工业园区综合应急救援中心指挥中心,
邮编:362103;
电话:0595-87257566传真:/ ;
联系人: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中台集团,邮编:362100;
电话:0595-87377865、18016699512传真:0595-87377865;
联系人:王亦林。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以下任选一个):
账户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①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惠安支行;
账号:1573 0010 0100 2144 23;
②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安支行;
账号:3505 0165 6107 0000 0750;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股
联系电话:0595-8738223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中闽百汇隔壁)
联系电话:0595-873786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