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H25-210181-00018
二、项目名称: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置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西部环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二街3号
中标(成交)金额:77(元)
评审总得分:89.7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置服务(C13050200垃圾处理服务)
服务范围:在合同履约期限内,通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焚烧方法处理新民市城区辖区及所属24个乡镇产生的生活垃圾。
服务要求:因新民市梁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而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在建设中,未能充分衔接。因此,需对收运至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接收场地需符合当地相关环保要求,并通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焚烧方法进行处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在新民市梁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而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在建设中,未能充分衔接期间,对新民市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同时满足相关环保要求,并通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焚烧方法进行处理。避免垃圾堆积造成环境污染和卫生隐患,提高市环境整洁度。将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高效转化为电能,为城市提供清洁、可再生能源,助力能源结构优化。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甄宏、刘伟、段培宁、孟爱华、赵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2,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民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新民市辽河南大街88号
联系方式:024- 27627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市和采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新民市站前大街90号
联系方式:024-27617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4-27617011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置服务.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jpg
客服电话
18638718366 / 15038246299
添加客服微信领取优惠
使用小程序随时随地看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