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中心田径场塑胶面层改造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熟市体育健身设施完善项目(一期)工程-体育中心田径场塑胶面层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常熟市体育健身设施完善项目(一期)工程-体育中心田径场塑胶面层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常发改(2025)1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体育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常熟市兴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体育中心田径场塑胶面层改造采购及安装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铲除原有面层,铺设预制型塑胶面层约14185m2等。
2.2交货地点:常熟市凯文路8号??体育中心内
2.3 合同估算价:672万元
2.4总工期: 8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09日
2.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6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3年的;
3.5.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投标品牌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1日8:30至2025年06月16日16:00(北京时间)。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07月02日09时0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上发布。
8. 一般说明
8.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8.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8.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8.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52822187。
8.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8.6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0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①现金、②支票、③银行保函、④保险公司保函,以上四种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9、其他说明
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在3家及以上的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则重新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渠中路藕渠家园四楼
联 系 人:周天一
电 话:0512-52985307
招标代理机构:常熟市兴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华山路北延信步华庭(臻园)会所
联 系 人:褚娜、陆佳音
电话:0512-52799645
监督部门:常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2-52822912
11. 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06月11日 至2025年06月16日。
12.友情提示
12.1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12.2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地址: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下载中心中下载相关文件。
12.3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11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