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台州市府大道777号民泰银行大楼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陈女士(0576-88685055)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2025-2027年度台州市本级(含三区)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TZCG-2025-KJ003号
标项信息:
标项编号和名称 | 最高限制单价 | 采购人范围 |
1-一、二类维修供应商(4S店) | 优惠率 ≤ 80% |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
2-一、二类维修供应商(综合修理类) | 优惠率 ≤ 70% |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
3-三类维修供应商(快修、汽车美容装潢) | 优惠率 ≤ 70% |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项目名称:
序号 | 供应商要求类型 | 供应商要求内容 |
1 | 基本要求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格式上传对应的响应文件。 |
2 | 信用要求 |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025年08月01日-2027年08月01日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六、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1.正式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征集入口(https://agreement.zcygov.cn/trading-agreement-index/signup/online)找到本项目进行在线申请,并在提交起止时间内根据政采云平台的要求填写或上传相关内容并提交申请。 2.申请文件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3.若对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省级在台单位、台州市本级(含三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详见本项目框架协议。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1.全省各级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不定期对入围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入围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全省各级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征集人也将根据《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框架协议采购用户反馈与评价管理制度》对违法违规供应商作出扣除诚信分、暂停其接受框架协议合同资格、提前解除框架协议等处理。
2.采购人如反映入围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全省各级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重点约谈入围供应商,如入围供应商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或拒不改正的,全省各级采购监管部门、集采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征集人也将根据《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框架协议采购用户反馈与评价管理制度》对违法违规供应商作出扣除诚信分、暂停其接受框架协议合同资格、提前解除框架协议等处理。十、采购合同文本:
十一、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采购单位按照框架协议采购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
十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协议期有效内,如服务标准及价格发生变更、服务升级换代或替代的,入围供应商应当通过系统向征集人发起变更申请,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生效。 1.申请服务信息变更、升级换代或用新服务替代的,变更后的服务标准、服务内容等不得低于原入围服务。 2.申请价格变更的,变更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原入围价格。
十三、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简化供应商信息登记和试行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征集人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根据《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框架协议采购用户反馈与评价管理制度》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十四、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系统中的优惠率为征集公告中的折扣率,供应商第二阶段授予合同的最高限价 = 供应商折扣率 x 市场价,如市场价为100元,折扣率为70%,则最高限价为70元。
提交申请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