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东区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攀枝花市东区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攀枝花市东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攀东发改审批[2023]70号、攀东发改函[2025]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攀枝花市东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攀东发改审批[2023]70号、攀东发改函[2025]3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川泰鑫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攀枝花市东区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攀枝花市东区。
2.3建设内容及投资:本工程计划在东区城区内,更新改造东区排水管道共33公里,其中:1、改建DN300排水管网7.5公里,改建DN600排水管网10.7公里,改建DN800排水管网6公里,改建DN1000排水管网5公里,改建DN1200排水管网3.8公里;2、改建雨水检查井960座,3、改造易涝积水点周边雨水口507座,增设雨水篦950块等;4、原平口钢筋混凝土管改建后采用钢带增强波纹管;5、完善管网智能物联感知设备;总投资6250.7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金额:本次标段划分为施工一个标段,本标段投资金额 4710.040976万元。
2.6计划工期:51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达到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5)本项目中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9 月 22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链接])—“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攀枝花 市(州))(网址: http://***/ [链接] )—“登录”—“ 攀枝花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812-2241567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阳巷15号
邮 编:罗老师
联 系 人:617000
电 话:0812-222016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川泰鑫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天龙北三路58号附41号1层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周雅鹏
项目负责人:周雅鹏
电 话:1995013781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6年9月16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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