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天心区赤岭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用客车厂西侧南北向支路项目一期
二、项目预算:2413793元
三、项目背景
长沙市天心区赤岭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用客车厂西侧南北向支路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街道。
四、建设内容及要求
1、建设内容为:
公用客车厂西侧南北向支路位于长沙市赤岭城市更新片区,路线呈南北走向,北起佳园路,起点桩号BK0+000,南至公交金盆小区,终点桩号BK0+198.122,道路全长198.122m,设计行车速度20km/h,规划路幅宽度为12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本项目建设的专业内容包括:土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设施工程、路灯照明工程、挡墙及围墙工程、天网工程及综合管线市政配套附属工程等(具体内容以主管部门审定的施工图审查成果为准)。
2、施工质量要求:施工应符合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3、保修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相关规定保修。
二、相关标准:2、施工质量要求:施工应符合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3、保修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相关规定保修。
三、技术规格:详见采购附件图纸及工程清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工期要求:自收到采购人进场通知之日起120日内完成。
交付地点:项目工程地点
五、服务标准: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的安全法规,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包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施工措施。
(3)供应商所有安全(包括设备及施工人员的交通、运输、用水、用电、住宿、餐饮、设备看守及现场钻探等)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要求供应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4)严禁酒后施工。中标单位自行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因安全防护措施不力、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5)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相关的环境保护政策,避免因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检查与整改要求。
(6)供应商不遵守安全文明施工造成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验收标准:工程建设类项目按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执行。
七、其他要求:2.结算方式
2.1付款人:长沙天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2付款方式:
(1)发出开工令后1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预付款,预付款在完成合同总产值的60%开始起扣,在竣工验收前分2次等额扣回。
(2)施工过程中进度款按每两个月支付已完经审核合格工程量的80%,如有特殊情况发包方有权根据资金情况调整;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经审核合格工程量的80%;
(4)工程价款结算审核结束后支付至最终审定工程结算价的97%;
(5)缺陷责任期满后,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相关规定支付质保金。
每次付款承包人都要提供符合相关规定、满足发包人要求的专用增值税发票,因未提供有效发票造成的付款延误发包人不承担责任。如因承包人责任造成无法验收合格或移交,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待承包人完成整改并验收合格或移交后再继续支付工程款。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办法: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3、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投标报价,包括供应商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为履行合同职责应获得的酬金以及完成工作所付出的费用,如人工,税金、服务费,检测设施、设备折旧,试验费,设备进出场费(含多次进出场)、技术资料费、服务风险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人或中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或中标人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导致的任何责任。
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6、本项目为国企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版本参考政府采购文本,采购人对本文件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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