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赣榆港区公共仓储物流中心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GYG-CCWL-SJ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连云港港赣榆港区公共仓储物流中心工程已获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连云港苏海粮油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本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工作。欢迎具备招标项目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连云港港赣榆港区公共仓储物流中心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连云港港赣榆港区公共仓储物流中心工程拟建设24万吨粮食公共简仓、散杂货通用物流堆场及相关配套设施,设计年周转量 370万吨,其中粮食 270 万吨,矿建材料、装配式构件、机械设备、钢材等散杂货100万吨。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连云港港赣榆港区公共仓储物流中心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即GYG-CCWL-SJ标段,包括上述连云港港赣榆港区公共仓储物流中心工程对应范围内所有工程勘察(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BIM 技术应用、相关专题以及后续服务等(但不限于此)。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初步设计工作:上述连云港港赣榆港区公共仓储物流中心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审批要求)直至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2)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此):上述连云港港赣榆港区公共仓储物流中心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文件编制等(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审批要求)直至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3)勘察测量:根据行业规范要求,为满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必要的勘察测量工作;
(4)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此):包括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
(5)相关专题: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预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职业病危害“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预评估、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等。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详勘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勘察(测)资料、专题研究报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b、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c、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勘察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岩土工程)和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工程测量)。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总仓容10万吨及以上筒仓项目设计业绩。
注:①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时间,下同。
②设计业绩仅指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不含项目建议书、工可、设计咨询等,下同。
③工作内容包含上述筒仓设计工作内容的也予以认可。
3.3 人员配备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其他要求:
3.5.1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两家,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条件要求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为评审依据。
④联合体各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同时联合体各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 (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材料,评标时招标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对投标人情况进行内部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使用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
4.4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或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召开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单信封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苏海粮油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时代东路全民健身中心赣榆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3楼
联 系 人:杨洪波
电话:0518-80631639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凌洲东路德汇商务大厦B座1217室
联 系 人:马佳佳、伏泽宇
电话:0518-85515121
E-mail:1175800097@qq.com
10、其他
10.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10.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10.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10.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4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4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5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清。
10.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需将保函原件提前递交至招标代理,若采用快递形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快递延误等原因造成的影响,后果投标人自负。
10.7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