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2025年度计划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如皋市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2025年度计划设备采购项目作如下调整:
(一)本项目第五章评标标准和方法的评分表由原内容调整为如下评分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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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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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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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要求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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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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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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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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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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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认证(9分)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至少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三个体系认证: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9分。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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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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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装调试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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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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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2分,内容不完整不得分);
2.应急预案及专项处置方案(2分,内容不完整不得分);
3.设备安装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内容不完整不得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内容不完整不得分);
5.关键施工安装技术、工艺及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内容不完整不得分)
6.充电设备安装专项方案(2分,内容不完整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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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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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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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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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24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000万及以上新能源相关项目业绩,有一个得8分。本项最多得8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2.自2024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承接的单商户运营协议下管理的充电枪数量不少于1000个充电终端(充电枪)且不低于总功率10000kW,每提供一个得10分,最多得10分。提供合同协议书和运营规模证明,二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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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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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项目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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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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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或建筑电气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2分;具有高级职称,得4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截止日前近1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清单原件扫描件。
2.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或建筑电气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2分;具有高级职称,得4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截止日前近1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清单原件扫描件。
3.响应供应商需拟派项目基础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4人;每额外增配1名项目管理岗位人员(仅限安全、质检、施工、资料、高低电压特种作业人员)加1分,最多得2分。其中质检、施工、资料具备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安全员具备考核合格证C证;高低电压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本项需提供证书(包括不限于考核合格证、培训合格证、资格证、操作证等)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截止日前近1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注:本项第一、二点所列明的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不重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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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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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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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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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响应供应商运营管理平台达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II级,提供由公安机关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满足得4分;
2.响应供应商运营管理平台达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III级,提供由公安机关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满足得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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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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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与售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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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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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保险方案(3分)
所投品牌充电设备投保的产品保险,年度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人民币)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万元(人民币),得3分;800万元≤年度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人民币)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万元(人民币)得2分;500万元≤年度累计赔偿限额<800万元(人民币)且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万元(人民币)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提供产品保险保单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2.售后服务响应时效(6分)
投标人能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能承诺在0.5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解决故障。满足得6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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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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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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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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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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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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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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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三章项目需求第三点技术要求中调整如下内容:
1.充电设施、变配电设备及核心部件、电缆等优先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国产优质品牌;
2.新增第四点:招标范围内,充电桩(含安装)、变压器(含安装)、电缆(不含安装)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单位采购,结算时的结算数量按照最终的审计数量确认;响应供应商投标清单中的充电桩、变压器及电缆的材料名称及单价均需按照招标文件中充电桩、变压器及电缆甲指材料表中内容执行,不得做调整,本项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缺失视为无效响应。
(三)将附件技术规格书删除,同时对招标文件中涉及技术规格书的相关表述进行调整。
(四)合同履行期限调整如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完成全部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平台联调、运营并通过交付验收。交货期:2025年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设备安装交付、平台联调;运营期:设备安装交付完成-2026年12月31日。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11月26日09点00分。
(六)其余内容不作调整。
如皋市鑫科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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