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404-2025-0228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水蚝”地理标志品牌建设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市大万山岛港湾路37号202之七室,更正为:珠海市香洲区金桔路14号奥园广场SY5栋2112。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8530012,更正为:0756-7155196。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0756-8530012,更正为:0756-7155196。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三、评审程序5.详细评审中商务标中“拟投入项目团队人员”原文为:
1.根据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人员进行评分:
(1)具有知识产权类或者管理学类或者经济金融类相关专业职称: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初级职称的,得1分;初级以下不得分,本项满分3分,只计一人。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得3分;本科学历的得1分;本科以下不得分,本项满分3分,只计一人。
(3)具有法学类或者管理学类或者经济金融类相关专业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人得1分;本科以下不得分,本项满分3分,最多计3人。
注:1.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上述人员清单、相关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合同、供应商在近六个月(不含磋商响应截止之日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为上述人员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者电子印章),上述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得分。2.每个人员只能计一次分,不能重复使用。
修改为:
1.根据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人员进行评分:
(1)具有知识产权类或者管理学类或者经济金融类相关专业职称: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初级职称的,得1分;初级以下不得分,本项满分3分,只计一人。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得3分;本科学历的得1分;本科以下不得分,本项满分3分,只计一人。
(3)具有法学类或者管理学类或者经济金融类相关专业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人得1分;本科以下不得分,本项满分3分,最多计3人。
注:1.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上述人员清单、相关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合同或供应商在近六个月(不含磋商响应截止之日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为上述人员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者电子印章)或聘用文件,上述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得分。2.每个人员只能计一次分,不能重复使用。
2.修改了招标代理公司的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具体详见新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
各供应商须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并根据新的招标文件制做响应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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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党群服务中心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港路24号
联系方式:13702947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泰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金桔路14号奥园广场SY5栋2112
联系方式:0756-71551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丹丹
电 话:0756-7155196
珠海泰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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