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中心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夏邑县中心医院的委托,对夏邑县中心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夏邑县中心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夏财采招-2026-2; 招标编号:商政采〔2026〕024号
3.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4.预算金额:9300000元
最高限价:93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夏邑县中心医院物业管理服务;
5.2 服务期限:三年;
5.3 质量要求:满足服务需求的要求;
5.4服务地点:夏邑县中心医院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分包情况: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段。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基本户银行开具的三个月之内的企业资信证明,于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月份以后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三个月之内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以来任意 1 个月缴纳的完税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 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之规定。
3、其他要求
3.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 ” 网 站 (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