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房产中心新野县汉城及汉华街道办事处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二批)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野县房产中心新野县汉城及汉华街道办事处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二批)项目已由河南省财政厅以豫财综〔2025]15号和豫财综〔2025]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野县房产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程电子辅助招投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野县房产中心新野县汉城及汉华街道办事处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二批)项目;
2.2项目编号:E4113291329001615;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项目概况:新野县房产中心新野县汉城及汉华街道办事处2025年老旧小区(二批)改造。
2.5建设地点:新野县境内;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7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第1标段:新野县汉城街道办事处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二批)工程施工;
第2标段:新野县汉华街道办事处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二批)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
(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不提供);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本标段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8)本标段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9)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同一项目经理只能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E4%B8%8B%E8%BD%BD%E4%B8%93%E5%8C%BA%E3%80%8A%E8%AF%9A%E4%BF%A1%E5%BA%93%E7%94%B3%E6%8A%A5%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3%80%8B%EF%BC%8C%E4%BC%81%E4%B8%9A%E5%8A%9E%E7%90%86%E8%AF%9A%E4%BF%A1%E5%BA%93%E4%B8%8D%E6%94%B6%E5%8F%96%E4%BB%BB%E4%BD%95%E8%B4%B9%E7%94%A8%EF%BC%8C%E4%B8%8D%E9%9C%80%E6%90%BA%E5%B8%A6%E5%8E%9F%E4%BB%B6%E5%88%B0%E5%8D%97%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8%BF%9B%E8%A1%8C%E5%AE%A1%E6%A0%B8%E3%80%82%E5%9B%A0%E6%9C%AA%E5%8F%8A%E6%97%B6%E5%8A%9E%E7%90%86%E5%85%A5%E5%BA%93%E6%89%8B%E7%BB%AD%E5%AF%BC%E8%87%B4%E6%97%A0%E6%B3%95%E6%8A%A5%E5%90%8D%E7%9A%84%EF%BC%8C%E8%B4%A3%E4%BB%BB%E8%87%AA%E8%B4%9F%E3%80%82%E8%AF%9A%E4%BF%A1%E5%BA%93%E6%B3%A8%E5%86%8C%E8%BF%87%E7%A8%8B%E6%97%A0%E9%9C%80%E4%BA%BA%E5%B7%A5%E5%AE%A1%E6%A0%B8%EF%BC%8C%E6%89%80%E6%9C%89%E8%B5%84%E6%96%99%E6%8F%90%E4%BA%A4%E5%90%8E%E5%8D%B3%E5%8F%AF%E5%A4%87%E6%A1%88%E9%80%9A%E8%BF%87%EF%BC%8C%E5%B9%B6%E5%AF%B9%E5%A4%96%E7%BD%91%E5%85%AC%E7%A4%BA%E3%80%82%3C/p%3E%3Cp%3E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投标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AAA级。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取消投标保证金金额在十万元及以下工程建设类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新公管办〔2022〕3号)。
(4)保证金减半缴纳
对企业信用评价为AA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4日8:00时至2025年12月05日9:30时。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
5.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3C/p%3E%3Cp%3E
5.3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4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0512-58188538。
5.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5.6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注: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受理的再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新野分平台)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CA办理/延期及相关技术支持,请联系:
信安CA办理/延期:0371-96596 15672779650
华测CA办理/延期:400-620-2211 13849189693
北京CA办理/延期:13592063736 15203873681
深圳CA办理/延期:15538830100
8.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新野县房产中心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解放路南段
联系人:孙超凡、王陶哲
联系方式:13937755179、1390377373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阳中育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卧龙岗街道车站南路与躬耕路交叉口花漾美郡8号楼1单元201号
联系人:乔勇邦
联系方式:15203882008
3、监督人信息
名称:新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河南省新野县健康路东段
联系人:鲁德红
联系方式:13707636668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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