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小学2026年食堂人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RJGP-2025-C-1221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小学2026年食堂人员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9.5万元,招标
人为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6年食堂人员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食堂人员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食堂人员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 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
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 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 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 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
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 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
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评审过程中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二)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
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
户,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
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
定。
(三)供应商具备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领取,具体详见本公告第七部分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 工135 2006 7845
邮-箱:zszn6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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