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清江新城教育综合体建设项目(EPC)(ESSJ-202601FJ-001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SJ-202601FJ-001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恩施市清江新城教育综合体建设项目(EPC)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504-422801-04-01-29105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市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恩施市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恩施市金龙大道以东,蔡家河三路以北。 建设规模:主要内容为建设教育综合体、地下室停车场、室外道路工程的建设以及完成配套设备的购置工作等。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本次采用勘察及测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建设,包含本项目勘察及测量、设计、采购、施工及服务等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勘察及测量、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设计:完成合同规定的设计任务;项目各类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工作事项及配合服务。地质勘察及测量: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设计方案要求进行地质勘察、出具地质勘察报告,提供设计、施工期内的配合服务及测量工作:采购:按合同约定进行本工程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施工: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以上勘察及测量、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2-7 合同估算价:126468300.00元 | |||||||||||||||||||||||||||
| 2.3其他:(1)缺陷责任期:2年 (2)建设范围内容最终以正式的批文为准。上述相关数据仅为暂定测算,潜在投标人应全面考虑、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均不为此造成的所有后果负责,投标人前来参加则视同认可本条款。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③+④: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无需提供第③项资质】;(3)业绩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承接或以牵头单位承接过 1 项类似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曾担任过类似建筑工程的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4)投标人信誉要求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无亏损承诺函(格式自拟)或牵头方提供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②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分工对应的联合体成员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EF%BC%89%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1%E6%89%8B%E6%9C%BACA%EF%BC%88%E6%A0%87%E8%AF%81%E9%80%9A%EF%BC%89%E6%88%96%E8%80%85%E7%94%B5%E5%AD%90%E8%90%A5%E4%B8%9A%E6%89%A7%E7%85%A7%EF%BC%88%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5%8F%82%E8%A7%81%E2%80%9C%E6%81%A9%E6%96%BD%E5%B7%9E%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F%A1%E6%81%AF%E7%BD%91%E2%80%9D%E2%80%94%E7%BB%BC%E5%90%88%E6%9C%8D%E5%8A%A1%E2%80%94%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6%8C%87%E5%8D%97%EF%BC%89%E3%80%82%3Cp%3E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1-06至2026-01-26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1月26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6.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esweb)%E3%80%81%E6%B9%96%E5%8C%97%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94%B5%E5%AD%90%E6%9C%8D%E5%8A%A1%E7%B3%BB%E7%BB%9F%EF%BC%88%E7%BD%91%E5%9D%80%EF%BC%9Awww.hbggzyfwpt.cn%EF%BC%89%E3%80%82(%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td%3E%3Cp%3E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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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5日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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