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伊州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6月至9月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八一路魔方广场15楼151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3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BYGC)ZB-2025-23
项目名称:伊州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6月至9月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6040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6040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伊州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6月至9月主副食品配送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配送期限:4个月(2025年6月1日-2026年9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具有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纳税的有效证明材料(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如是生产厂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文件规定:原《食品流通许可证》已到期的,可提供2015年9月30日以后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要求主副食品配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9日至 2025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9:30至13:3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八一路魔方广场15楼1514
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收到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文件电子版;采购机构邮箱:382690206@qq.com。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3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八一路魔方广场北门15楼1514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13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八一路魔方广场15楼151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收到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文件电子版;采购机构邮箱:382690206@qq.com。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哈密市支队伊州区大队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八一大道
联系方式:张女士:13677591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百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八一北路魔方广场北门15楼
联系方式:张杨:18690247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杨
电 话:18690247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