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a、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b、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省外企业提供有效的《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施工企业)复印件;
d、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f、各供应商可就本项目进行投标,但不得就所投内容进行拆分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g、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h、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i、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公司不能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特殊行业以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总公司知晓其分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