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2025年市政零星维护工程
评标结果公示
昂扬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汤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汤阴县2025年市政零星维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9时 00 分,按规定的程序在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集中开标大厅二室准时召开,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
项目投资代码(编号) | A32058201000387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河南旭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河南拓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河南广利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500685652940U | 914105004173451510 | 91410600593417951F | |
评标总得分 | 99.62 | 98.09 | 97.19 | |
投标报价(元) | 7641522.66 | 7589068.88 | 7454179.98 | |
项目建造师(经理) | 孙雪娟 | 杨柳 | 杨永康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控制价 | 8650215.73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 名 | 人员类别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河南旭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孙雪娟 | 项目经理 | 注册建造师 | 豫241181836569 |
2 | 河南拓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杨柳 | 项目经理 | 注册建造师 | 豫241212298846 |
3 | 河南广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杨永康 | 项目经理 | 注册建造师 | 豫241151579636 |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竣工验收日期 |
1 | 河南旭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中国童装名镇柏庄产城融合示范园(G107环境整治工程)道路 工程二标段 | 安阳市北关区柏庄镇人民政府 | 2022-05-10 |
2 | 河南拓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安阳市黄河大道(中华路-永明路)工程 | 安阳市市政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 2021-09-14 |
3 | 河南广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KF1号路(兴泰路-光明路)工程 |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发展服务局 | 2023-11-02 |
1.3、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竣工验收日期 |
1 | 河南旭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KF3号路(兴泰路--光明路)工程 |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发展服务局 | 2022-09-29 |
2 | 河南拓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朝阳路<安漳大道-弦歌大道〉、文峰大道、弦歌大道、长江大道)>安漳大道-弦歌大道〉、文峰大道、弦歌大道、长江大道)> | 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5-04-17 |
3 | 河南广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淇水关植物园入岛桥项目 | 鹤壁锦泉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2025-03-15 |
废标情况及原因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1 | 林州中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未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2 | 河南国宇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部人员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汤阴县永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部施工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 |
4 | 河南百年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函签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报价修正
无报价内容
四、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商务标 评审 | 信誉标评审 | 总分 |
1 | 河南旭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94.62 | 5 | 99.62 |
2 | 河南拓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93.09 | 5 | 98.09 |
3 | 河南广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2.19 | 5 | 97.19 |
4 | 河南省铭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91.56 | 5 | 96.56 |
5 | 河南金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2.43 | 3 | 75.43 |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示时间 | 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2日 |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汤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23005617536R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372-6255258
地址:汤阴县人民路中段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汤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韩超
联系电话:18803722520
招标代理机构:昂扬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子涵
联系电话:13849267928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