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中心城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扬州市中心城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已由 扬州市数据局 以 扬数据投资[2025]7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上级补助,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扬州市中心城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
2.1.2建设规模: 拟购置更新污水处理设施共计约290台(套),其中:六圩污水处理厂约132台(套)工艺设备、7台(套)电气设备,52台(套)自控仪表;汤汪污水处理厂约 52台(套)工艺设备,25台(套)电气设备,2台(套)自控仪表;北山污水处理厂约15台(套)工艺设备,5台(套)自控仪表。同步实施配套管线等相关工程。本项目总投资额约6464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 70万元 (含税价)
2.1.4咨询服务期: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扬州市中心城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等相关配合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之一: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项目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或改造污水处理厂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合同中需体现相关要求的规模和指标数值,工程内容包含设备或设备更新等相关内容。如果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关要求的规模、指标、数值的,可以上传经由原建设单位出具的盖章证明或相关批复文件以证明。
3.4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3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4.4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4.5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4.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予以公示。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 12 月 31日至2026年1 月 8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5.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 1 月 23 日9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
联 系 人: 曹云龙
电 话:0514-87116778
10.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进行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流程。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栏目下载。
2、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 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陈遂纾 联系电话:0514-87116778 通讯地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2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附件:评标方法
(1)技术分评分标准(45分)
评分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分) | 评分标准 |
技术方案 (45分) | 现状分析 | 7 | 项目背景、现状问题分析、上位规划分析和政策分析详实准确(5-7分) 项目背景、现状问题分析、上位规划分析和政策分析一般(3-5分) 项目背景、现状问题分析、上位规划分析和政策分析较差(0-3分) |
工程设计方案 | 10 | 工艺设计方案、设备形式比选、改造实施方案内容充实完善(7-10分) 工艺设计方案、设备形式比选、改造实施方案内容一般(3-7分) 工艺设计方案、设备形式比选、改造实施方案内容较差(0-3分) | |
设计图纸 | 10 | 涉及各专业图纸满足初步设计深度要求,图面表达清晰(7-10分) 涉及各专业图纸基本满足初步设计深度要求,图面表达一般(3-7分) 涉及各专业图纸满足初步设计深度要求,图面表达情况较差(0-3分) | |
技术经济 | 5 | 设计概算满足设计深度,计算正确(4-5分) 设计概算基本设计深度,计算正确(2-4分) 设计概算设计深度较差(0-2分) | |
效益分析 | 5 | 本项目效益分析内容详细准确(4-5分) 本项目效益分析内容一般(2-4分) 本项目效益分析内容较差(0-2分) | |
设计深度 | 5 | 设计深度满足初步设计深度(4-5分) 设计深度基本满足初步设计深度(2-4分) 设计深度不满足初步设计深度(0-2分) | |
设计服务质量和进度保障 | 3 | 满足项目要求(2-3分) 基本满足项目要求(1-2分) 不满足项目要求(0-1分) |
备注:技术标得分按评分点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商务分评分标准(45分)
评分项 | 评审内容 | 分值 (分) | 评分标准 |
企业资信 (29分) | 企业业绩、奖项 | 24 | 投标人自2022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项目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或改造污水处理厂设计项目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12分。 投标人2022年12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承担过的污水处理厂设计类项目,获得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奖项的,有1个得 4 分,获得省级(包含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奖项的,有1个得 2分;获得省辖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奖项的,有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2分。 上述奖项限评5项,同一项目按最高等级获奖计算,不重复计分。 |
管理体系 | 3 | 投标人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缺一项不得分。 | |
企业实力 | 2 | 主编过现行排水工程类国家规范或标准的,有1个得0.5分,参编过现行排水工程类国家规范或标准的,有1个得0.2分,限评4项,最多得2分。 | |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力量 (16分) | 项目负责人 | 6 | (1)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得1分;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的,得1分;满分2分。 (2)2022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承担过项目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或改造污水处理厂设计项目设计业绩的,有1个得2分,满分4分。 |
专业负责人 | 10 | (1)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3)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4)自控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5)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
(3)报价分(10分)
评分项 | 评审内容 | 分值(分)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10分) | 价格 | 10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7-9 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直接进行算术平均)。投标人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的,得1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不足1%的以插入法进行计算(分值保留2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除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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