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成大街东延伸段道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G[2026]004号
1.招标条件
丽水成大街东延伸段道路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11-331151-04-01-626729,建设资金由丽水经开区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人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浙江省丽水市现状成大街东延,迎宾大道至富岭快速路段。
2.2投资估算(或概算): 约25000万元。
2.3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1300m。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1387平方米。其中道路面积约56619平方米,绿地面积约44768平方米。项目采用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42m,另含路两侧绿化带各宽20m。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综合管线、景观绿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智能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工程总投资约2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6000万元。
2.4招标范围:共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危大工程专项设计(如有),协助业主做好设计方案的协调和审批以及施工至交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及后续现场配合服务。并对整个项目设计工作负责,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审核并确认各专业图纸、承担必要的套用设计图签的责任、根据专业设计修改设计图纸。
2、负责专业设计进行设计参数审核、图纸审核和图纸盖章。
3、负责对业主提出的有关设计、工程施工中的任何疑问提供意见和建议。
4、负责对设计中可能出现的不同方案进行分析、对比,提出合理化建议。
5、负责对设计中选用的材料等进行分析、对比,提出合理化建议。
6、配合业主完成报批所需全部图纸,并按报批结果进行相应调整及修改,包括过程中因政府要求及业主要求的修改,并达到最终审批要求。
7、施工过程中涉及到与设计相关部分的确认、修改、调整。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不定期到现场协商解决;工程结束后的最终验收。
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但必须在分包前报经招标人批准,费用计入本次报价。
2.5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并经招标人确定方案设计要求后2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方案设计编制;完成方案优化并收到业主正式指令后2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初步设计编制;经有关专家审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修改,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图审,经图审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后7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改,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2.6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2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3.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 其他要求:/。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定标方式
R 5.1采用评定分离。
□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 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6.3 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 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C%3C/u%3E%3Cu%3E%E6%B5%99%E6%B1%9F%3C/u%3E%3Cu%3E%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F%BC%88%3C/u%3E%3Cu%3E%E7%BD%91%E5%9D%80%EF%BC%9A%3C/u%3E https://***/%EF%BC%89%3C/u%3E%3Cu%3E 。
7.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C%3C/u%3E%3Cu%3E%E6%B5%99%E6%B1%9F%3C/u%3E%3Cu%3E%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F%BC%88%E7%BD%91%E5%9D%80%EF%BC%9Ahttps://ggzy.zj.gov.cn/%EF%BC%89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4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5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详见浙江省CA签章互认系统(https://***/zhejiangnew/ca_system.html%EF%BC%89%E3%80%82%3C/p%3E%3Cp%3E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月 日 时分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8.2 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 月5 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 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开标大厅。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 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
(3)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 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 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4)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 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 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hui.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EF%BC%89 上发布。
10.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号
邮政编码:323000
电 话:0578-2131696
投诉受理部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号
邮政编码:323000
电 话:0578-2131696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电 话:0578-2990563
联系人:王强、周钱、吴子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灯塔街284号三楼
电 话:0578-2860384
联系人:柳军、季建峰、郑燕、陈央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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