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HT-未央区-2026-00079
二、合同名称:西安市未央区大兴中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论证报告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ZCBN-未央区-2026-00263
四、项目名称:未央区大兴中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论证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
地址:未央区汇文南路
联系方式:86239786
供应商(乙方):中辉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安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产业大厦B座22层
联系方式:151292737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大兴中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 | 1(项) | ¥90,900.00 | ¥90,900.00 | 一、技术要求 1.服务商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资质;2.编制成果须符合《陕西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论证管理办法》、《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陕自然资发〔2020〕25号)等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3.选址论证报告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要求;4.成果须通过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配合取得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复文件。二、服务要求1.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规划或测绘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项目团队应包含规划、测绘、土地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用地预审与选址论证报告编制及评审稿提交;3.后续服务:配合采购方完成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报审批工作,根据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及时完成报告修改、补充及答疑,直至取得批复文件;4.服务响应:在合同执行期间,服务商应指定专人对接,及时响应采购方合理需求,重大问题须在24小时内响应。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用地预审与选址论证报告编制及评审稿提交;后续服务至项目取得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为止。(二)款项结算在完成完成用地预审与选址论证报告编制并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复文件后,自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合法有效发票之日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
合同金额: 90,9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零玖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9月30日至2026年10月30日
履约地点:未央区教育局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9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
2026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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