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大-竞磋-2025-0057
2.项目名称:郑州大学后勤保障部四校区电梯采购维保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43000元
最高限价:743000元
5.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现四校区由后勤保障部集中管理的电梯共51部(主校区43部、东校区4部、南校区2部、北校区2部)电梯维保合同履约到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计划对现集中管理的51部电梯的维保进行招标。
5.2采购内容:对郑州大学四校区51部电梯进行维保。
5.3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5日历天。
5.4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5.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5.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的证明文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6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网页截图,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8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安装、修理,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