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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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3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00,000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省韶关市红军过粤北长征历史步道示范段(南雄段)建设项目三标段勘察、初步设计(第二次)招标已于2025年7月16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公开发布了招标公告及上传了招标文件,现对有关事项进行更正: 1、原招标文件中项目名称:广东省韶关市红军过粤北长征历史步道示范段(南雄段)建设项目三标段勘察、初步设计。 现更正为:项目名称:广东省韶关市红军过粤北长征历史步道示范段(南雄段)建设项目三标段勘察、初步设计(第二次)。 2、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2.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现更正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2.2投标人必须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原招标文件中:第四节 否决投标条件 1.资格评审环节(3)...其资质证书不是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被吊销、暂扣或不在有效期内。 现更正为:第四节否决投标条件 1.资格评审环节(3)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上的企业名称相互不一致的;其资质证书不是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被吊销、暂扣或不在有效期内。 原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原招标文件等资料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更正公告,并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特此通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盖章):南雄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韶关市广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7日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