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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山县城重点区域消防安全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平山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投资{2025}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山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平山县城重点区域消防安全设施建设项目-1标。 2、建设地点:平山县冶河明珠小区、万利福第二层。3、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冶河明珠小区室内消火栓、应急疏散照明设备、更换防火门,更换室外消火栓及管道等;万利福第二层建筑室内装修改造,改造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疏散照明设备、消防水喷头、消火栓,新增机械排烟系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4、工期:15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2.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 信誉要求: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1.3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B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11 23:59:59
至2025-05-16 23:59:59,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6-0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平山县住建局电话:
0311-82905018电子邮箱:
psjsgczb2008@163.com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平山县城重点区域消防安全设施建设项目-1标 | 0 | 无 |
平山县城重点区域消防安全设施建设项目-2标 | 0 | 无 |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山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平山镇建设南大街4号 |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平山镇冶河西路南贾壁新村B4栋01室 |
邮编:050400 | 邮编:050400 |
联系人:张迎秋 | 联系人:左灿 |
电话:0311-82911453 | 电话:0311-87218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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