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金达弘景莎车县光伏制氢一体化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招标编号:Z6501002QOD000004001)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一、招标条件本金达弘景莎车县光伏制氢一体化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金达弘景(莎车)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见附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金达弘景莎车县光伏制氢一体化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金达弘景莎车县光伏制氢一体化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提供本项目审计服务的能力。对投标人的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在“信用中国”网站(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投标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息公开网”(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6年1月28日10:00起至2026年2月26日20:00(北京时间)4.2获取方式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证明;③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④投标人信息登记表(格式自拟)含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基本信息。投标人将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按前述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发送邮箱,发送成功后电话通知代理公司进行审核确认。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15: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5.3未按规定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联系人:苏工手机:13011866500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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