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2025年小港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调增)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城市2025年小港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调增)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丰城市小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和省级配套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丰城市小港镇大港村、北荣村、路东村、路里村。
2.2 招标规模:控制价9100027.77元,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在 2026 年4月10日之前完成所有建设项目。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田块整治工程、土壤改良与培肥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以及其它配套设施建设。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
《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 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缴纳“五险一金 ”有效证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险、生育险、工伤险 、失业险及公积金,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供评委会查验,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不接受退休证)(中标后需押证上岗);
(7)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个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 2024 年12月31 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高标准农田工程业绩。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参与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提供的国外工程业绩须符合我省工程建设企业国外工程项目业绩认可的有关规定 。高标准农田工程业绩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或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1)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2)合同工程完工验收;(3)竣工验收等 3 项材料之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
(8)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各投标人代表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6.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7.有关说明
7.1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a.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b.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c.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d.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对投标人及拟投入的建造师进行通报批评,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书》。
7.4农民工工资支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
7.5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业绩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6根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7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2019〕50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本次招标不接受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投标。
7.8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书必须盖有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7.9中标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除人员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外,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因其他原因,无法到现场履职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和约定做出处罚,水行政主管部门也将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变更严格审查把关。
7.10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开评标现场无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也无需投标单位人员到开标现场,招标文件与之做相应修改。
7.11投标文件解锁时间:投标企业自行对本单位标书进行解锁,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3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解锁时间结束后投标人未解锁的,作废标处理。
7.12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 投标方应留有有效的联系电话,在评标过程中,如有评标事项无法联系投标方,一切后果由投标方承担。
7.13中标单位中标后需缴纳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开工后,一周之内返还上交的50%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竣工验收合格后,再返还剩余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7.14本项目设置建造师现场答辩环节,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15 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丰城市农业农村局进行监督(电话0795-7305287)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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