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中原定开标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10:30分,现变更为:2025年10月28日10: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顺延至2025年10月28日10:30分。
2、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新增以下内容:
①为规范投标行为,此次投标应严格执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规定,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文件应当由本单位注册一级或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专业应为土建或者安装专业)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本单位造价工程师应在编制人位置加盖专用章,如未签字、未加盖执业专用章或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未在本投标单位注册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应提供“江西住建云”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本项目签章注册造价师有效的查询截图,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处理。
②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或者招标人通过“江西住建云”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核查投标人投标资质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是否满足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注册建造师不满足要求的,予以否决,并依次递补,直至选出招标文件确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江西住建云”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建造师的有关信息截图,未提供或提供数量不足的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诚信投标。对不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应依法依规处理。
③项目技术负责人、建造师、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3、新增响应性承诺,见附件1。
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5、本《补(答)疑》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1:
响应性承诺
(招标单位):
根据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对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的 有关内容作出以下承诺,并忠实地信守和履行承诺:
一、投标文件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内容与招标文件要 求的范围相同。
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施工工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承 诺的施工期内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约定的全部工作。
三、投标文件承诺的工程质量等级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施 工时按此标准组织实施,达到承诺的工程质量等级。
四、我们接受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投标有效期;招标文件要求 并承诺的其他合理条款。
五、我们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了有效的投标 担保。
六、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合同条款我单位全部接受,诚信履约, 并享受和承担相应的权利及义务。
七、我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八、我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组织结构人员除按照招标文件 规定的要求进行合法变更外,投标时的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相 一致。
九、我单位若中标,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 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等按照施工要求全部到场,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施工期内不更换。十、按时并委派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
十一、如实申报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自评得分。
十二、 郑重承诺:我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完整、准确,不存在提交空白标书恶意竞标;企业投标相应专业资质注册建造师数量完全满足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拟派建造师在我公司实名注册,不存在虚假注册;所提供的工程业绩在“江西住建云”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可以查询,工程业绩真实有效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所提交投标报价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的造价工程师为我公司实名注册人员。若以上情形之一经查实存在不符或不实的作投标无效并按弄虚作假处理,愿意接受公安及行政监督部门调查及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