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1481-0026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红崖子镇团山子村、大东沟村花生加工二期项目(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单位需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2)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需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工业(制造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6日13时3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2.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完整填写本项目联系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以确保招标文件变更时采购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3.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60分钟内。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现场递交至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兴城市临河大街38号),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5.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投标人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链接http:www.hldggzyjyzx.com.cn,投标人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填写本次投标相关信息。
6.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文件及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城市红崖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兴城市红崖子镇
联系方式:15242956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富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海滨路5-5号楼B
联系方式:0429-6668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0429-666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