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若投标人为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投标人需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广东省内注册企业不需要提供,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满足以下①或同时满足②和③要求: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具备房屋建筑类(或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②提供有效身份证及其在投标单位(含分公司)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交有效证明材料(含社保部门专用章,若为退休人员,提供其退休证明、返聘证明(合同)作证明资料)。
③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 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5.信誉要求(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①投标人未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被列入处罚期内“黑名单”。
②投标人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处罚期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③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④投标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的奖惩名单查询-国家名单、地市名单中处于失信惩戒主体名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