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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159号新秀公园空闲场地公开招租项目(GXCQJY25-254)

南宁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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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址:http://ljs.gxcq.com.cn/#/projectDetail/004ae47c4bc649c0bf07de8699f59884.html

项目名称

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159号新秀公园空闲场地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GXCQJY25-254

挂牌价格

10,540.00元/年

挂牌公告期

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5年4月18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5年4月24日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资产概况

南宁市新秀公园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路与明秀路交界处,是聚集游乐、健身、休闲散步于一体的免费开放式综合性公园,2018年11月荣获国家3Α级旅游景区。公园总面积约为13.91公顷,(其中含代管地4.138公顷),水体面积1.68公顷,年接待游人量约100多万人次。

本次招租标的为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159号新秀公园空闲场地(编号:1号),原为高架飞碟车游乐项目,位于新秀公园园内儿童游乐区北面,占地面积45㎡。具体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清单》。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查阅。

资产招租清单

标的名称

参考面积(㎡)

挂牌价格

(元/年)

竞租保证金(元)

租期(年)

招租经营用途

备注

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159号新秀公园空闲场地

45

10,540.00

5,000.00

5

儿童游乐项目,项目内容需经出租方审核同意方可经营

第一年租金为基数,之后第二年、第三年以第一年的租金为基数增幅3%,第四年、第五年以第一年的租金为基数增幅5%

备注及其他情况说明:

1、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签约时间以签约通知为准。

3、意向承租方需到现场了解标的状况,详情请与现场管理方联系。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广西交易所集团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 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招租申请与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南宁市新秀公园

注册地(住所)

南宁市明秀西路159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黄春晓

注册资本

32万元

经济类型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事业单位

所属行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100G35886899Q

经营规模

/

资产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南宁市西乡塘区财政局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西乡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批准单位名称

南宁市西乡塘区财政局

批准类型

/

批准文件名称

南宁市西乡塘区财政局关于【续办】关于南宁市新秀公园高架飞碟车综合游乐项目招商的请示的回复

批准文号

/

批准日期

2024年10月9日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0,540.00元/年

价格说明

年租金

其他保证金处置方式

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须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最终成交价的3个月租金。

租金支付方式

分期,按年度支付,先付后用。

租赁期限

5年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承租方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的约定向广西交易所集团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

3、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按租赁合同约定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首期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竞租人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以提供营业执照为准,不接受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报名。

2、竞租人及竞租人的法定代表人须在过去经营中按期年检营业执照,诚信经营,无不良经营记录,未被列入诚信黑名单。服从公园管理、按时缴纳租金和水电费。

3、竞租人在参加竞租之前务必现场勘察拟出租的标的现状(竞租人参与竞租视同了解标的的情况),有异议或疑惑者应在参加竞租之前了解清楚,报名前须向公园提供《经营方案》和经营布局平面图,并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4、竞租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参加竞租资格。

5、意向竞租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提交的材料须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视为报名有效。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一、企业法人: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标的状况确认书(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

4.竞租人及竞租人的法定代表人须在过去经营中按期年检营业执照,服从公园管理、按时缴纳租金和水电费(承诺书)

5.诚信经营,无不良经营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文件);

6.未被列入诚信黑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文件);

7.经公园审核通过后的《经营方案》和经营布局平面图;

8.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9.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个体工商户: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

2.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身份证;

3.标的状况确认书(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

4.竞租人及竞租人的法定代表人须在过去经营中按期年检营业执照,服从公园管理、按时缴纳租金和水电费(承诺书)

5.诚信经营,无不良经营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文件);

6.未被列入诚信黑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文件);

7.经公园审核通过后的《经营方案》和经营布局平面图;

8.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9.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加按手印(个体工商户)的复印件。

2、竞租人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招租标的均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游乐场地、遮荫棚、管理房、水电管道、照明线路等不可移动设备、建筑物在出租前后均属于出租方产权。

3、投入资金部分包括:购买设施设备、运输费、安装费、基础建设、用电线路改造、绿化场地恢复、人工费等约20万元。项目施工工期为60日(含60天,施工期间不纳入租赁合同时间),设施设备及施工建筑材料须符合国家合格产品,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招租年限为5年,以上级部门审批为准。说明:①如公园总体规划建设或上级部门要求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该场地无法正常经营时,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由此造成损失出租方不做任何赔偿。②若因公园改造需要项目停业时,经营合同期按停业时间长短顺延,停业时间租金免缴,恢复营业后继续缴纳。

5、南宁市新秀公园作为管理方,行使日常监督、检查及服务管理工作。

6、租金按年度缴纳,通过银行转账至出租方财务指定财局账户。承租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先缴纳第一年度租金,此后每年须提前一个月缴纳下年度租金。承租方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日常安全管理(自行维修保养设施设备、铁棚、安全围栏)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7、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须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最终成交价的3个月租金,卫生整治保证金伍仟元(¥5000),水电押金伍仟元(¥5000)。

8、承租方必须诚信经营,文明经商,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信誉良好。要依法经营,经营涉及的工商、税务、物价、卫生等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办理齐全方可经营,费用自理。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该游乐项目投入的资金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不列入租金范围。

10、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出租方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出租方统一管理监督,常态化管理,接受《南宁市新秀公园服务网点管理办法》进行日常考评,凡在一年内(从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算1年,以此类推)因创文明城、卫生城、“三优一满意”、美丽南宁、或上级部门检查累计被扣25分以上(含25分)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项目将重新招租。

11、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现状并签署《标的状况确认书》,在报名时上传《标的状况确认书》。

12、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保证金详细情况

交纳金额

5,000.00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25424日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账号

8113 0010 1390 0137 793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保证金处置

方式

1.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披露附件

附件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附件2:租赁合同

附件3:标的状况确认书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承租方或出租方终止挂牌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由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王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0771-5837327、

19377187714

项目报名联系人

霍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0771-2856762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771-2856762

交易机构传真

0771-5705627

联系地址

1、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广西交易所集团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广西交易所集团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广西交易所集团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广西交易所集团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广西交易所集团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广西交易所集团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本广西交易所集团官网(www.gxcq.com.cn)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第四条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意向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广西交易所集团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广西交易所集团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各意向方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广西交易所集团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广西交易所集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广西交易所集团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意向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广西交易所集团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意向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广西交易所集团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广西交易所集团将不予受理。项目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经广西交易所集团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广西交易所集团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陆竞价系统。

第十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十九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广西交易所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法收到广西交易所集团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未及时关注广西交易所集团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广西交易所集团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由广西交易所集团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意向方被广西交易所集团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广西交易所集团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广西交易所集团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交易成功后,广西交易所集团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广西交易所集团。

附件:附件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25-254.docx

附件:附件2:标的状况确认书25-254.docx

附件:附件3:南宁市新秀公园空闲场地租赁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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