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拍卖出让公告
东自然资告字〔2026〕1号经东方市人民政府批准,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交易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名称 宗地坐落 总面积(平方米) 用途 混合比例(%) 使用年限(年) 容积率(%) 建筑密度/系数(%) 绿地率(%) 建筑高度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东出让2024-38号 东方市G225国道北侧、八所高速路口东侧 3309.0000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100 40 ≤0.8 ≤30 ≥30 ≤15米 2086.0663 2086.0663 其他规划控制条件:该宗地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11°,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09°面积3304平方米、108°面积3304平方米用地范围一致。
(二)宗地净地情况。
该宗地土地权属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不涉及国家安全、净空保护区域、气象环境探测保护范围、土壤环境、历史文化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等敏感因素影响。地上有房屋、构建物、设备和配套设施等附着物为原承租企业建设持有,权属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随土地一并出让。
二、本次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开发建设要求
(一)该宗地地上建筑物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之内,由竞得人负责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完善报建手续。 (二)该宗地若实施装配式建筑,应按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执行。 (三)该宗地按现状进行出让,竞买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建筑物随同土地一并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四)该宗地地上建(构)筑物的加油加气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等无形资产,其转移事宜由竞得人自行与原承租企业协商解决。 土地竞得人在3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一)竞买人资格。四、竞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竞买人与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及其控股股东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拍卖: 1、在东方市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2、在东方市有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3、具有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或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或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且尚未结案或查处整改的。
(二)交易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五、拍卖开始时间及网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的规定,为使得东出让2024-38号宗地满足出让条件,经与原承租企业多次协商,原承租企业同意政府按照最终核定该宗地地上附着物和设备等价值为970.0663万元随同土地一并出让,由市政府代为出让地上建(构)筑物、机器设备,出让价款分土地出让金和地上建(构)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评估价款,宗地成交后,土地出让金按规定缴交国库,地上建(构)筑物、机器设备价款由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支付给原承租企业。 (一)拍卖开始时间为: 2026年02月11日 10时00分 。(二)拍卖网址:网上交易系统(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浏览器推荐使用Microsoft Edge,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对网上交易操作有影响,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己电脑和网络运行环境。网上竞买申请、资格审核、报价竞价程序按网上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竞买人应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熟悉网上交易的操作流程、方法。由于操作不熟练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实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书办理详见《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任何行为,均视为竞买人自身行为或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系统接受将即时公布,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最后1分钟内进行竞买报价,以免因网络延迟等造成网上交易系统无法接受导致报价无效,出让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损毁、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等结果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风险提示
八、咨询方式
(一)交易业务咨询 联 系 人:王女士、郭先生 联系电话:0898-25585295、13907690845 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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