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城市生活垃圾场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补遗文件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文件”是“荣县城市生活垃圾场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一、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 低于成本报价 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不含本数),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现变更为: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评标委员会须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含本数);(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含本数)且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详细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95%(含本数)。
2、原招标文件未上传“定标细则”,现上传至招标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现重新上传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荣县兴荣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