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驻马店市驿城区农业农村局
监理人(全称):河南安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驿城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六标段;
2、工程地点:驿城区朱古洞乡胡庄村、秦庄村、五道庙村(工程施工);朱古洞乡、胡庙乡(机电设备安装);
3、工程规模:项目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5万亩,修建道路、新打机井及配套、整修坑塘、修建生产桥、疏浚沟渠、土壤改良等工程 ;
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3900万元,最终以评审结果为准;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6、附录,即: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杨会强,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贰拾玖万叁仟伍佰壹拾柒元柒角贰分(¥293517.72元)
包括:
1、监理酬金:贰拾玖万叁仟伍佰壹拾柒元柒角贰分(¥293517.72元)。
2、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监理期限:
工期180天,自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12月13日。
2、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止。
七、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年月日。
2、订立地点:业主办公室 。
3、本合同一式捌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肆 份。
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
住所:住所:白桥路北段恒基商务四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63000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原银行驻马店利民支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0396-2370628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anshajl@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