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海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除尘设备及分拣粉碎设备辅助安装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LNZL2026010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海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除尘设备及分拣粉碎设备辅助安装采购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0万元,招标人为海城新韵再生资源加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除尘设备(2台)及分拣粉碎设备辅助安装。(详见货物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除尘设备及分拣粉碎设备辅助安装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海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除尘设备及分拣粉碎设备辅助安装采购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08日08时00分到2026年01月14日17时00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作 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 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缴纳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8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8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
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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