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城市阳台配套道路提升改造EPC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城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城市阳台配套道路提升改造EPC项目,主要为七一路、御博路、丽春路提升改造,项目包含勘察测绘、设计及施工,七一路(九都路-滨河北路)长度533米,红线宽度25米;御博路(九都路-滨河北路)长度634米,红线宽度20米;丽春路(御博路-七一路)长度509米,红线宽度35米。本次主要内容:道路改造(道路病害处理、铣刨加铺)、拓宽及新建;新增排水管道、新建路灯,新建绿化,电力排管,苗木及交通设施、照明改迁,高标准建设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新建配套供水、绿化给水管线等工程。
招标模式及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勘察及测绘、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需要的专项设计文件等相关工程设计任务)、采购、施工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完成工程设计文件、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与工程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包括试验、检验、第三方检测、验收等)、移交、备案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3)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③承诺在成交后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④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文件中须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2)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同时具有: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③承诺在成交后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④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文件中须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3)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②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文件中须附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4)投标人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②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文件中须附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不允许是同一人。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每个联合体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须予以认可;递交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8%BF%9B%E5%85%A5%E2%80%9C%E6%B4%9B%E9%98%B3%E5%B8%82%E7%94%B5%E5%AD%90%E6%8B%9B%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2%E8%AF%A6%E8%A7%81%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BD%91%E7%AB%99%E2%80%94%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0%94%E5%8A%9E%E4%BA%8B%E6%B5%81%E7%A8%8B%E2%80%94%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3Cp%3E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09月19日 至2025年09月25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F%BC%8C%E7%99%BB%E5%BD%95%E5%90%8E%EF%BC%8C%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5%A6%82%E6%8A%95%E5%A4%9A%E4%B8%AA%E6%A0%87%E6%AE%B5%EF%BC%8C%E5%88%99%E5%BA%94%E5%B0%B1%E6%89%80%E6%8A%95%E6%AF%8F%E4%B8%AA%E6%A0%87%E6%AE%B5%E5%88%86%E5%88%AB%E4%B8%8B%E8%BD%BD%E8%8E%B7%E5%8F%96%E3%80%82%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7%94%B1%E8%81%94%E5%90%88%E4%BD%93%E7%89%B5%E5%A4%B4%E4%BA%BA%E5%AE%8C%E6%88%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3%80%82%3Cp%3E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0月09日09时2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十一。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BidOpening%E8%BF%9B%E5%85%A5%EF%BC%8C%E5%9C%A8%E7%BA%BF%E5%87%86%E6%97%B6%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5%B9%B6%E8%BF%9B%E8%A1%8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7%AD%89%E3%80%82%E5%9B%A0%E6%8A%95%E6%A0%87%E4%BA%BA%E5%8E%9F%E5%9B%A0%E6%9C%AA%E8%83%BD%E8%A7%A3%E5%AF%86%E3%80%81%E8%A7%A3%E5%AF%86%E5%A4%B1%E8%B4%A5%E6%88%96%E8%A7%A3%E5%AF%86%E8%B6%85%E6%97%B6%E7%9A%84%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E8%AF%B7%E5%8F%82%E7%85%A7%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9%A6%96%E9%A1%B5-%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4%B8%8B%E8%BD%BD%E4%B8%AD%E5%BF%83-%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城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洛北乡御博路1号
联 系 人:牛女士
电 话:0379-63973397
代理机构: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36号芳林大厦1号楼22层
联 系 人:边智婷
电 话:15978639723
监管部门: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803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