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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定县云雾镇河头冲玻璃用砂岩矿采矿权出让招标公告

贵州省 公开招标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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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定县云雾镇河头冲玻璃用砂岩矿

采矿权出让招标公告

(公告文号:黔南公易矿2025〔8〕号)

为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黔南州自然资源局委托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出让贵州省贵定县云雾镇河头冲玻璃用砂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矿权基本情况

(一)矿权名称:贵州省贵定县云雾镇河头冲玻璃用砂岩矿采矿权。

(二)地理位置:贵州省贵定县云雾镇。

(三)开采矿种:玻璃用砂岩矿。

(四)矿区面积:0.2329平方公里,拐点坐标见下表:

拐点

国家2000直角坐标

拐点

国家2000直角坐标

X

Y

X

Y

1

2903948.74

36405333.88

11

2903728.63

36404889.88

2

2903774.66

36405376.32

12

2903717.83

36404856.19

3

2903709.05

36405378.44

13

2903632.32

36404801.44

4

2903710.11

36405299.12

14

2903627.56

36404749.84

5

2903750.32

36405266.25

15

2903827.55

36404621.79

6

2903747.68

36405203.02

16

2903949.66

36404603.49

7

2903689.08

36405152.41

17

2904054.89

36404632.1

8

2903687.75

36405100.62

18

2904052.3

36405213.31

9

2903763.15

36405067.29

19

2903946.37

36405237.22

10

2903758.79

36404910.52

开采标高:+1358米至+1280米

(五)资源储量:本次出让采矿权范围内玻璃用砂岩矿资源总量726.39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397.93万吨,推断资源量328.46万吨。

(六)开采标高:+1358米至+1280米。

(七)推荐生产规模:30万吨/年,最终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复的设计(核准)规模为准。

(八)拟出让年限:10年。

(九)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1274.86万元。

(十)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十一)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根据《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黔财综〔2023〕50号)、《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 省地方税务局 人民银行贵阳中心关于印发〈贵州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财综〔2018〕1号)等文件要求,本宗采矿权出让收益首期缴纳不低于中标价的20%,中标价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余款在五年内分期等额缴清;5000万元以上的,余款在十年内分期等额缴清;中标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

(十二)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本次出让为新设采矿权,未动用资源。

(十三)矿区生态修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规、政策要求执行。

(十四)多目标管理:1.节约集约开发利用矿产资源。2.依法依规实施开采作业。3.接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如实填报矿产储量表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报告等相关报表及报告。

(十五)开发全过程的动态管理要求:须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建设生产。

(十六)项目编号:M522723202500002B001

二、出让人及交易平台基本信息

(一)出让人:黔南州自然资源局

地 址:都匀市匀东镇德远路幸福小区北侧约100米

联系电话:0854-8258672

(二)交易平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都匀经济开发区黔南大道原黔南州农机校内

联系电话:0854-8221607、13985069570

三、出让方式及公告时间

(一)出让方式:公开招标。

(二)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8日00:00至2025年12月26日09:30。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营利法人,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应具备与贵州省贵定县云雾镇河头冲玻璃用砂岩矿开采相匹配的技术能力和资金实力;(提供承诺响应,格式自理)

(三)诚信资格要求: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企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响应,格式自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受让人的技术能力条件

详见《评分表》。

六、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8日00:00至2025年12月05日23:59。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申请前,申请人需先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都匀经济开发区黔南大道原州农机校内,联系电话:0854-8221607、13985069570)办理CA锁。通过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https://***/)报名。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电话、电邮及信函等方式报名。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28日00:00至2025年12月05日23:59。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通过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https://***/)下载招标文件。

八、招标标底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有关事宜

(一)本次招标设置招标标底,由招标人密封送至评标现场,评标专家现场启封,评标结束后对外公布。

(二)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25万元。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保函

3.账号:由投标人填写报名信息后在交易系统自行获取(23位的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各投标人均不相同)。

4.缴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

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流程:

(1)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登记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不按规定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视为保证金交纳不成功。

(2)非现金形式交纳(银行保函、本票、汇票等),线下开具纸质保函的,原件单独密封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核验收取,投标文件中放入保函复印件作为交纳保证金的依据。

6.注意事项:潜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缴纳成功后自行打印投标保证金收据。未按规定方式缴纳造成系统不能识别的,视为缴纳不成功)。

7.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保证金计息退回,具体利息金额以银行实际结息为准。其中:

(1)未中标人的,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原路径退回;

(2)中标人的,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原路径退回;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原路径退回;

(4)未获得投标资格或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5日内原路径退回;

(5)项目发生中止或终止的,在相关公告发布后5日内原路径退回。

8.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4)投标人行贿企图谋取中标的;

(5)中标人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6)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提出附加条件或自愿放弃中标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投标时间、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上午09:30。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十、开标、评标相关事项

(一)开标、评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上午09:30。

(二)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三)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符合性等审查和详细评审,形成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至3名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报价低于招标标底价的,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自出让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五)确定中标人的标准和方法: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出让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出让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六)发放中标通知书:出让人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按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将通过以下方式获知中标结果:中标信息将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及时关注网站的公示信息。

(七)中标结果公示: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一、出让合同签订

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中标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到黔南州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十二、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

《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十三、采矿权登记办理

中标人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或首期价款)后,根据相关规定备齐相关资料到黔南州自然资源局按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

十四、采矿许可证办理

采矿权人编制的开采方案、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经评审通过后,采矿权人应依法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十五、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中标人应当按照《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有关规定和出让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及时开展矿山建设和开采工作,无正当理由未开展或者未实质性开展矿山建设和开采工作的,按照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标准编制《贵州省贵定县云雾镇河头冲玻璃用砂岩矿开采技术方案》(简称《技术方案》)。同意将该方案的主要内容及核心数据纳入矿业权出让合同或补充协议的管理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若竞得该采矿权,在办理采矿许可证

前,向黔南州自然资源局申请批准该方案,并保证方案中的内容标准不降低。

(三)投标人应承诺:自愿在本次投标专用银行账户中存入《技术方案》中预算的矿山建设开采资金,并在《补充协议》中约定该资金仅用于本项目的投入使用,主动接受自然资源部门监督。

(四)投标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投标,对所提交的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投标人,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4部委《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五)矿产资源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是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资源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当充分了解采矿权范围的地质情况、资源赋存、土地权属、地上地下建设项目及周边条件等相关情况。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

(六)中标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应当推进绿色开发利用,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有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

(七)采矿权登记证书不作为开采的依据,采矿人实施开采活动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如发生违法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采矿权人承担。

(八)采矿权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实施开采作业前,须依法办理涉及的土地、林地、环保、水土保持、安全生产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手续,依法依规开采。如发生违法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采矿权人承担。

(九)采矿权人在矿山建设、开采过程中要保障群众安全饮水问题,若影响群众生活生产用水问题,要按照“谁影响、谁负责”“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当地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十)采矿权人应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同步建设绿色矿山。

十六、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黔南州自然资源局提出。联系电话:0854-8258672。

十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

(二)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规定,以中标价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在此基础上下浮50%作为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三)中标人须在办理采矿权登记前缴纳该采矿权前期必要成本支出费用(地质勘查和相关报告编制成本)共计100.9万元,具体缴纳方式可咨询黔南州自然资源储备中心,联系电话 0854-8515670。

(四)投标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五)投标人一旦参与本项目投标视为理解、认同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六)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黔南州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八、联系方式

(一)出让人及联系方式:黔南州自然资源局,0854-8258672。

(二)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0851-84839813。     

(三)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贵州省自然资源厅,0851-86826028。

附件:贵州省贵定县云雾镇河头冲玻璃用砂岩矿采矿权出让招标文件

黔南州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7日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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