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新丰县梅坑河水质保障项目监理 (第二次)于2025年11月26日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举行开评标会议,并于2025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29日进行复评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复评结果的公示,并于2026年1月15日发布了取消新丰县梅坑河水质保障项目监理(第二次)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公告,并依法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在公示结果期间收到异议。
经核实,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称:原第二中标候选人)在本项目投入总监理工程师“胡际鹏”存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一职的情况,与原第二中标候选人在本项目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十一《总监理工程师任职声明》”存在冲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招标人同意取消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原第二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并依法选择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省蜀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招标人:新丰县梅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新丰县市政工程公司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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