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金北翼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位于牡丹江路北侧,启东汇通镀饰有限公司南侧,海洪路西侧(启东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西侧),新洪路东侧。
2.1.2工程规模:工程估算投资约7000万元,规模2500m3/天(其中,土建规模按10000m3/d建设,设备按2500m3/d配置),监理费约128.75万元。
2.1.3委托监理范围:施工图所示启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预处理单元建设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施工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内容为:
1.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工作:
(1)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工作
①工程质量控制;
②工程进度控制;
③工程投资控制;
④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
(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
①清标,复核图纸与投标工程量清单;
②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月完成工程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偏差的,应提出调整建议,并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③根据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测算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引起施工合同的调整价,向建设单位提出优化设计的建议及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④根据工程设计变更方案、现场签证,测算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引起施工合同的调整价,向建设单位提出优化设计的建议;
⑤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和施工图纸,对施工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内容进行核查;
⑥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对主要材料及设备进行市场询价;
⑦参与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工作会议、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
⑧提供涉及委托咨询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⑨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初审,并协助建设单位配合政府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
2.1.4监理服务期:约315日历天,具体对应相应的施工和保修工期。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质量要求:合格。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企业资质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以证书上注册专业为准),人数为一名。
本工程要求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启东市外无在监工程,在启东范围内最多有二个在监工程(不含本项目)。若有隐瞒经核实,作废标处理,并记不良记录一次。
3.6拟派全过程造价控制负责人资格: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数为一名。
3.7拟派咨询经理的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或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且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人数为一名。
3.8投标人及拟派项目人员应具备其他要求: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3.9其他要求:
?近两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10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1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2 月10 日9时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6.投标截止时间
6.1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26 年 02 月 10 日9时 00分以前将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13-83110693。
10.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指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讨薪事件的123家企业予以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63家企业予以全省批评提醒;对31名人员予以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32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批评提醒。对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拒绝其投标。
(6)江苏赛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因诉讼纠纷不得参与江苏锦汇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任何项目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金北翼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人: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启东市林洋路500号 |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544号鑫磊大厦6楼 |
联系人:林哲文 | 联系人:杨欣婷 |
电话:0513-69961334 | 电话:0513-83351266 |
招标人:江苏金北翼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人: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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