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文江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已由大田县发展与改革 局以田发改审批〔2025〕10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田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田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监理投标。
2.1 建设地点:大田县建设镇、奇韬镇、广平镇、文江镇 ;
2.2 工程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建设河湖缓冲带修复面积约 20 亩、水土保持生态护岸约5800m、沟渠生态化约约 400m、河道沿岸生态复绿约30 亩、沿河矿渣清理复绿约4.5 亩、氧化塘建设 0.5 亩;(2)河道清理清障工程:建设溪河道清理清障约 4.4km。项目总投资为3563.08万元。其中,实施主体工程费用约2937.47万元 ;
2.3 产业类型: 第二产业 ;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大田县文江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含工程监理、环境监理、水保监理)及相关服务 ;
2.5 监理服务费: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原收费标准下浮3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42.67万元。
2.6 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同时还应满足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验收要求;
2.7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3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2.8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300日历天。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 08:30:00。
3.4.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3.4.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 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
3.5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简易评标法 。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6日 9:00时至2025年11月11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 三明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 联系电话:18065792873 、0512-58173200 、400-850-33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地址: 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 76 号 联系电话:180 6579 3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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