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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新疆分公司不正常航班旅客地面运输询比采购延期公告

其他 2026年11月05日
招标编号
CZ2025004223
采购单位
南航新疆分公司
联系人
韦**
联系电话
0991-*******

公告要点

南航新疆分公司不正常航班旅客地面运输询比采购延期公告南航新疆分公司不正常航班旅客地面运输项目(项目编号:CZ2025004223),由于此次公告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现做出如下延期变更:变更事项1:原询比公告“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4日”。变更为:3.1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0日。变更事项2:原询比公告“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18时30分”。    变更为: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5日18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变更后询比公告如下:南航股份新疆分公司不正常航班旅客地面运输询比采购公告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不正常航班旅客地面运输项目进行询比采购。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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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新疆分公司不正常航班旅客地面运输

询比采购延期公告

南航新疆分公司不正常航班旅客地面运输项目(项目编号:CZ2025004223),由于此次公告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现做出如下延期变更:

变更事项1:原询比公告“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4日”。

变更为:3.1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0日。

变更事项2:原询比公告“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18时30分”。

    变更为: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5日18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变更后询比公告如下:

南航股份新疆分公司不正常航班旅客地面运输询比采购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不正常航班旅客地面运输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不正常航班旅客地面运输。

1.2 采购编号:CZ202500422301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

序号

采购内容

距离区间

单价限价(元/车次,含税)

预估车次

小计(元,含税)

1

7座及以下客车

15公里内

135

24

3240

2

14-25座客车

330

11

3630

3

30-45座客车

470

22

10340

4

46-55座客车

600

21

12600

5

7座及以下客车

15-30公里

180

17

3060

6

14-25座客车

400

14

5600

7

30-45座客车

530

14

7420

8

46-55座客车

650

38

24700

9

7座及以下客车

30-50公里

230

11

2530

10

14-25座客车

450

11

4950

11

30-45座客车

560

16

8960

12

46-55座客车

700

16

11200

总价限价:

98230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期

1

不正常航班旅客地面运输

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指定上车点至乌鲁木齐市区及周边

两年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非企业组织的应提供所在行业同类证明材料及查证渠道。

2.5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供应商能够自行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注意:须提供最近1年(2025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1张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链接])的完整检验截图(完整查验截图应至少包含该网页的网址或该网页能体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名称”)。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0日,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公布的时间为准;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当重新采购时,须在重采项目中重新下载采购文件,已缴纳保证金且未退还的无需重复缴纳。

3.2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链接]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5日18时30分,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公布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询比预案与程序终止说明

5.1 询比项目第一次公告下载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将发布延期公告,说明延期原因,延期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延期时间截止后,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仍少于3家的,可继续完成采购评审。

询比项目第一次公告下载文件的供应商满足3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将发布延期公告,说明延期原因,延期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同步延期响应文件递交日期。延期时间截止后,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仍少于3家的,可继续完成采购评审。

如第一次公告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满足3家,评审阶段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3家,可继续进行采购评审。

6、联系方式

6.1采购人:南航股份新疆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

        联系人:韦女士

        联系电话:0991-3801416  

6.2 技术支持客服热线:020-86138881,020-86122152,020-86131709

7、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7.1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7.2如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提交异议函。采购人在收到异议函2个工作日内告知异议人是否受理,采购人原则上在受理异议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异议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7.3 如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是否受理的,或异议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者处理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方:南航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监督检查室

投诉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

投诉联系人:徐先生

投诉联系电话:020-86125012

7.4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截止后24小时内”提出异议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内,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24小时内”提出异议

开标/报价阶段

(现场开标/报价)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

(网上开标/报价)应当在开标/报价期间通过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采购人:南航新疆分公司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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