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1303002514202301
二、项目名称:秦皇岛市海港区垃圾收集转运系统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监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
|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东环路土地局家属院2幢6号 | 91610117575053357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时间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 优惠价/入围价 |
|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海港区环卫中心秦皇岛市海港区垃圾收集转运系统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监理服务 | 为秦皇岛市海港区环卫中心秦皇岛市海港区垃圾收集转运系统设施设备更新项目提供监理服务 | 为秦皇岛市海港区环卫中心秦皇岛市海港区垃圾收集转运系统设施设备更新项目提供监理服务 | 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止 | 653886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微(采购人代表)、蔡艳玲、王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9808.29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按规定标准的60%收取。中标价100万元以下部分按照1.5%计算,中标价100万元到500万元部分按照0.8%计算,中标价500万元到1000万元部分按照0.45%计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要求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海港区环卫中心
地址:海港区河北大街中段17号
联系方式:0335-35526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腾飞路16-1号3层
联系方式:0335-6899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琎进
电话:0335-6899672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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