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东平县中小学食堂智慧管理系统银校合作建设银行遴选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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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P-SHZC-251215-01-01、02
2.项目名称:东平县中小学食堂智慧管理系统银校合作建设银行遴选项目
3.预算金额:0万元,其中A包:0万元;B包:0万元。
4.采购需求:对55所中小学食堂智慧管理系统建设所涉及的资金由合作银行出资,投资形成的智慧管理系统软硬件设备所有权归合作银行,系统的运营维护、软硬件维保维修、升级改造、平台搭建对接、人员培训均由合作银行负责,招标人及其所属学校享有完整的、无偿的使用权。
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包。标包名称及服务范围如下:
标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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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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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中小学食堂智慧管理系统银校合作建设银行遴选项目A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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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30所中小学食堂智慧管理系统建设所涉及的资金由合作银行出资,投资形成的智慧管理系统软硬件设备所有权归合作银行,系统的运营维护、软硬件维保维修、升级改造、平台搭建对接、人员培训均由合作银行负责,招标人及其所属学校享有完整的、无偿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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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中小学食堂智慧管理系统银校合作建设银行遴选项目B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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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5所中小学食堂智慧管理系统建设所涉及的资金由合作银行出资,投资形成的智慧管理系统软硬件设备所有权归合作银行,系统的运营维护、软硬件维保维修、升级改造、平台搭建对接、人员培训均由合作银行负责,招标人及其所属学校享有完整的、无偿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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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服务期限:项目安装调试时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系统上线及配套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
项目合作年限:合作期限3年,协议(合同)1年1签。1年期满,银行服务达到了要求和履约承诺的,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订下一年的协议(合同)。
7.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任意标段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按照标包中标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合法经营权凭证或事业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服务能力;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出现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taggzyjy.com.cn)上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供应商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招标人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前,同步查看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4.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本次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政发〔2021〕3号文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联系电话:0538-209263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东平县西山路113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538-209220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平县金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平湖路399号
联系方式:0538-2828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陈经理
电话:0538-2828182
附件: 交易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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