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卢氏县看守所异地新建项目新增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磋商内容
1、采购人:卢氏县公安局
2、项目名称:卢氏县看守所异地新建项目新增项目
3、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5-38、LSGZ[2025]089-ZC062
4、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卢氏县看守所异地新建项目新增项目;一标段采购内容为电气设备、材料采购,二标段采购内容为直饮水设备一套;
5、供货地点:卢氏县;
6、预算金额:¥722098.31元;
其中一标段:¥372993.11元,二标段:¥349105.20元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
8、磋商范围:磋商文件所表示的所有内容;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11、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标段;
12、质保期: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质保期执行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标段: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且已参加社会保险,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内容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供应商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承诺>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注:査询时间必须是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截图)
8、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标段: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可由生产厂家提供;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且已参加社会保险,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内容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供应商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承诺>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注:査询时间必须是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截图)
9、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05月10日08时00分至2025年05月21日08时40分。
2、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办理CA证书: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11105/57b16af9-ab87-4395-a723-7758c628a3f8.html
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不再收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费。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四、供应商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的响应文件的信息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需要完善主体库信息。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五、磋商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评标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1日08时40分;
2、开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3、评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评标室;
七、其他事项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文件下载工作。因响应人操作不当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磋商文件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采购人不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
八、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卢氏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郭伟静
联系电话:0398-7863556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解放路中段
监督单位:卢氏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联系人:杨晓娟
电话:0398-3687301、18639896116
地址:卢氏县靖华西路南侧
采购人:卢氏县公安局
联系人:王拥军
联系电话:13849823000、0398-3687020
地址:卢氏县靖华西路南侧
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伟
电话:13781036331、18239890957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街10号(聚龙城)4号楼1304室
